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9-02
1 聊环审〔2018〕21 号 关于昆山金智冶金设备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年产

1500 支胶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昆山金智冶金设备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昆山金智冶金设备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年产

1500 支胶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 评价结论和

2018 年3月14 日建设项目审查领导小组会讨论意见, 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已在冠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冠 发改备〔2016〕308 号) .

选址在山东冠县经济开发区杭州路(北 四环)以南、东三路以东,租赁山东雷沃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 及办公用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 2000m

2 ,总投资

200 万元.该项 目已被列入全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分类清单中,冠县环 保局已进行了行政处罚(冠环罚告字〔2017〕87 号) .项目建设聚 氨酯橡胶辊生产线

1 条,生产规模为年产聚氨酯橡胶辊

1500 支. 项目主要建设一座生产车间,包括原料区、生产装置区及成品区 等,配套建设废气、废水等环保工程;

办公室等辅助工程和供配 电系统依托山东雷沃科技有限公司现有设施.根据报告书结论, 同意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工程的环保设计和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和 整改.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

2 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批复的内容、 工艺、规模进行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 目须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整改措施并满足总量控制等环保管理要求, 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成型、 熟化过程中产生的 VOCs(除二 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以外的有机物的挥发废气,主要为丁二醇、 己二酸)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 . 在生产车间配套建设废气收集系统,将车间加热搅拌、成型、 熟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通过 UV 光解净化器+活性炭 吸附装置 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VOCS 排放浓度和排放速 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编 制说明中 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120mg/m

3 、排放速率限值 6.0kg/h 的要求;

MDI 排放须满足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表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MDI) 排放标准 1.0 mg/m

3 . 严格生产过程各环节的环保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 维护,严防跑冒滴漏等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粉尘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VOCS 无组织排放须满足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编制说明中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

(二)严格落实废水处理措施.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体制.本项目用水主要有设备冷 却水、车间地面清洁用水和职工办公生活用水.厂区建设

1 座循 环水池(4m*2m*1.5m) ,设备冷却水不与物料直接接触,项目循 环水量为 4m

3 /h,有少量蒸发和排污,该部分废水直接排入市政污 水管网;

地面清洁废水与生活污水经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排水 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及嘉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 冠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车床、浇注机、搅拌机、泵类等,经 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后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 求.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 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橡胶辊生产过程产生的 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设备清洗废液、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 性炭及废 UV 光解装置灯管、车床运转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和废乳化 液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 管理,在厂区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 的单位处理.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外售;

生 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

4 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 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加强环境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该项目风险因素主 要为原料、中间产品及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 1,4-丁二醇、MDI、 二氯甲烷等有毒有害物质及易燃易爆物品.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 告书要求针对危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当 地环保部门备案,与市、县两级政府应急预案形成联动并定期演 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 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须设置 300m3 的事 故水池及 300m3 的消防水池,并做好事故水导排系统,你公司须 加强防范,确保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六)生产车间、循环水池、化粪池、原辅材料贮存区、危 废储存间、事故水池及导排系统等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 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七)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该项目生产车间的卫生防护距 离为 100m,目前该距离内没有敏感点.你公司须报告当地政府, 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八)根据冠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本项目 VOCs 最 终排放量为 0.251t/a, 按2倍消减量替代,调剂本项目 VOCs 指标 0.502t/a.

(九)根据报告书结论和冠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该项目不占用 SO

2、氮氧化物总量指标,COD 和氨氮总量指标在冠 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内部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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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 清洁生产 的相 关要求. (十一)强化公共参与机制.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 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 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项目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整改措施及环保管理要求 等完成环保整改相关内容并落实环保改进计划后方可正式开工生 产.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整改和运行. 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向聊城市环境污染事故处理中心和冠县环保局 书面报告项目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一年内企业须进行环保验 收及申请排污许可证,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违反本 规定要求应承担相应环境保护法律责任.

四、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及技 术评估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 标志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配备相应监测 仪器,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五、项目整改及运行期间的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冠县环保局 负责.

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者一项 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影 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

七、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 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报冠县环保局并接受监督检查.

2018 年8月15 日 抄送:聊城市污染事故处理中心,聊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冠县环保局,安微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聊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8月15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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