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9-0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

20 万平方米车刻玻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滕州市成奥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 年10 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项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 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 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20 万平方米车刻玻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滕州市成奥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超 联系人 刘超 通讯地址 滕州市鲍沟镇中国玻璃城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277522 建设地点 滕州市鲍沟镇中国玻璃城 立项审批 部门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481-30-03-055752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5 玻璃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0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3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6%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2.12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22 号,2014 年4月24 日修订,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

77 号,2016 年7月2日修改, 自2016 年9月1日起施行) 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6 年12 月27 日通过,自2018 年4月28 日修改)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 滕州市成奥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平方米车刻玻璃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 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归入项目类别中 十

九、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2 玻璃及玻璃制品 ;

环评类别如下: 平板玻璃制造 为报告书, 其他玻璃制造;

以煤、油、天然气为燃料加热的玻璃制品制造 为报告表.本项目为 玻璃制品加工生产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在对本项目实施地周围实地踏 勘、收集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 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

1、项目厂址 项目位于山东省滕州市鲍沟镇中国玻璃城内,厂区东侧、北侧、西侧均为厂房,南 侧为空地.所在地水、电设施齐全,交通方便,运输便利.(见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附图

3 项目敏感目标分布图、附图

4 项目在枣庄市生态保 护红线区块位置图、项目附图

5 项目土地利用规划位置图).

2、项目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原则:结合场地现状条件,合理布置建、构筑物,使工艺流程合理,管 线简捷,人货流畅通;

符合防火、安全、卫生等有关规范的要求,为工厂安全生产创造 有利条件,根据生产性质和使用功能分区布置,项目厂区大门位于厂区南侧,厂区北侧 为办公室,南侧为生产车间. 项目车间、办公等均已建成,厂内布局充分考虑水、电等管线布设,力求各种管线 简捷、生产工艺通畅及生产联系和管理方便,同时满足防火、采光、日照、通风、安全 等距离要求.(详见附图 2:项目平面布置图).

二、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订)》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 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滕州市鲍沟镇中国玻璃城内, 建设单位租赁现有厂房建设该项目,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使用证明、用地性质证明和滕州市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图显示, 该宗用地为建设用地,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通知中规定,本建设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

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结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

150 号)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3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涉及滕州市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主 要有: 南四湖以东水源涵养、 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滕州市西部的滨湖镇境内. 面积 53.69km

2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滕州红荷湿地省级地质公园、 滕州滨湖国家湿地公园、部分滕州市公益林;

滕州荆河湿地水源涵养、 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S343 以南, G104 以西, 东环路附近.面积 10.6km

2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滕州荆河省级湿地 公园、滕州城郭河省级湿地公园、滕州市国有西岗苗圃、部分滕州市公益林. 月亮湾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山亭区北侧,S245 以南.面积 52.01km

2 ,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月亮湾国家湿地公园、楼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荆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根据《山东生态红线规划图(2016-2020 年)》可知,本项目距离最近西侧生态红 线距离约 3.7km,不位于滕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及《枣庄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据枣庄市环保局网站公布的

2016 年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 滕州市环境质量良好.该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污水、噪声、固废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 措 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 降 低当地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用水依托市政供水管网;

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本项目不会突破 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经对照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 (枣政字〔2014〕

54 号),本项目未被列入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范围.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三线 一单 的要求.

三、建设规模

1、工程组成 表1建设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4 序号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规模 备注

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 座,钢架结构,建筑面积 1000m2 ,包含 清洗、刻花等工序 已建成

2 辅助工程 办公楼

1 座,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为 100m2 已建成

3 公用工程 给排水 供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年耗新鲜水量 156m3 ;

排 水采取雨污分流制 供电 由当地供电站供给,年耗电量

2 万kwh

4 环保工程 废水 项目清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刻 花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园区化 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国电银河水务(滕州)有限公司进行再生处理. 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

加强厂房密闭性,车间采用隔声门、 窗 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损玻璃定期收集后全部外卖给物资 回收公司,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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