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8-12-26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二一九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时, 五位关联董事许晓曦先生、 郭聪明先生、陈金铭先生、李植煌先生和高少镛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在审议 《关于公司与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 于公司与泰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 事李植煌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一八年度第九次会议关于 上述事项作出的决议, 并同意将 《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 属企业二一九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三项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因业务 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的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12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七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二一八年度日常经营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年11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一八年度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二一 八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二一八年度与控股股 东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内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截至2018年10月31日,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1,075.12万元(上 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信息详见公司2018-79号《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

2、公司与黄金公司的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4 2017 年12 月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七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关于公司与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二一八年度日常经营性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二一八年度与黄金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54,000 万元额度内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截至

2018 年10 月31 日,公司与黄金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 52,190.02 万元,主要系铝、铜、白银等大宗商品业务(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

3、公司与泰地石化的前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18 年10 月31 日, 公司与泰地石化关联交易发生额为 5,395.32 万元, 主要系化工等大宗商品业务(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

(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二一九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近年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 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二 一九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对象

2019 年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 供应链服务、地产业 务、金融服务等 国贸控股及其 下属企业 11,000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 供应链服务、地产业 务、金融服务等 国贸控股及其 下属企业 9,000 合计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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