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8-12-12
―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文件 易环审〔2019〕8 号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关于云南易门宏都 陶瓷有限公司改扩建一条年产400 万平方米陶瓷 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云南易门宏都陶瓷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 《云南易门宏都陶瓷有限公司改扩建一条年 产400 万平方米陶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 《报告书》 )收悉.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 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易门工业园区大椿树片区,

2018 年1月经 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立项备案,备案编码为: 5304252018120003. 该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231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46.2%.本项目在原有一条年产

175 万平方米陶瓷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产能增 ―2― 加到

400 万平方米/年,具体改扩建内容为:工程扩建包括增 加6台磨边机、3 台喷墨机、1 台压砖机、淘汰现有

2 台单段 式煤气发生炉 (Ф2.6m) 新建

1 台双段式煤气发生炉 (Ф3.4m) ;

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压机产生粉尘环节安装布袋除尘设施、 脱硫 塔烟气新增布袋除尘设施及双碱法脱硫设施、 原料堆场新增雾 化喷淋设施、磨边机产生粉尘环节安装布袋除尘设施、新增煤 焦油及酚氰废水收集池、改造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收集池、新 增危废暂存间.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 ,我局同意 按照《报告书》中所表述的项目地点、性质、建设内容、建设 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废水规范收集利用,生 活废水进入园区污水管网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采取围挡 (护)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施工产生固体 废弃物须规范收集,妥善处置;

同时,做好与改扩建工程的施 工衔接,避免产生因协调不当造成环境污染.

(二)规范设置雨污、清污分流系统和废水(污水)处理循 环系统.项目须新建容积为 80m?酚氰废水收集池一个、容积 为180m?煤焦油收集池一个;

将原有生产废水收集池修建加盖 雨棚改为容积为 100m?初期雨水收集池、原有煤气冷却水池改 为生产废水收集池

2 个容积为 300m?;

项目产生的球磨废水、 车间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泵机冷却水等生产废水,必须 循环利用回用于生产,禁止外排;

煤气发生炉产生的酚氰废水 ―3― 必须收集于酚氰废水收集池,循环利用与煤气洗涤,部分用于 煤粉加湿禁止外排;

脱硫塔脱硫废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调节 pH 后循环使用,禁止外排;

初期雨水必须经初期雨水收集池 收集后,逐步回用于生产、料场及进场道路洒水降尘;

切实做 好污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的防渗工作,酚氰废水收集池、 煤焦油收集池按照环评提出的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 (防渗技术 等级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建设, 防止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合理设置和布局各种废水收集池,确 保项目废水(污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严 防厂区废水、废液的渗漏和跑、冒、滴、漏,防止项目废水对 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确保项目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 窑炉废气与干燥塔废气须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窑炉废气与干燥 塔废气合并经除尘设施除尘后进入脱硫塔)处理满足《陶瓷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4-2010)表5标准要求及其修改 单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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