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8-10-12
1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通知)沪团委发?2019?82 号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 评选表彰活动上海地区推荐工作的通知 团各区委, 各大口团工委, 各委、 局、 公司、 大专院校团委, 各市属单位团组织, 各中央在沪单位团委, 各驻沪部队政治部 组织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履行好共青团引领 青年、组织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据《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工 作条例》,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

12 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

其中,项目奖评选循惯例将结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另 行部署. 根据团中央要求,现将上海地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全国设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

260 个,优秀组织奖

80 个.上海推荐的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候选对象

10 个,中2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候选对象

4 个.

二、参评条件 1.本次推荐活动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在上海市各行业、各领 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 组织, 特别是在实施 "西 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三下乡"、"暖冬行动"、 "关爱行动" 、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助残"阳光行动"、 "海外计划(援老挝项目)"、"保护母亲河行动"、"精准 扶贫(赴滇、赴遵项目)"、"抢险救灾"、"乡村振兴青春 建功行动"、"大型赛会"、为老"金晖行动"、"爱心暑托 班"、"造血干细胞"以及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等各类志愿服 务项目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组织. 2.优秀个人奖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热爱社会主义;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4)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服务时间较 长,事迹感人;

(5)14 至45 周岁(1974 年3月31 日至

2005 年3月31 日期间出生)的中国公民,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优秀组织奖参评条件 (1)成立

2 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及以志 愿公益为宗旨和内容的其他社会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 不少于

20 人;

(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 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领域明确,队伍相对 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3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 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志愿者协会优先考虑.

三、实施步骤

1、推荐提名(2019 年5月5日-2019 年5月24 日) 各市属团组织可向团市委推荐

1 个个人和

1 个集体,参加 上海地区初评.推荐需严格依照程序,各单位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对申报个人或者组织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积极征 求申报个人和组织所在单位、群众及有关方面意见.推荐提名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单位应积极 指导申报人或组织认真规范填写表格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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