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8-09-15

5、选址可行性及规划相符性 项目位于连云港灌云经济开发区光大城乡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院内,主要从事农业废弃

4 物回收综合利用服务等,项目所在地周边以企业厂房为主,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因此 认为选址合理可行.

6、建设项目周边概况 建设项目位于连云港灌云经济开发区光大城乡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院内,地理位置详见 附图 1. 工厂北面为光大城乡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厂房;

南面为办公楼;

东面、西面为农田.项 目周围 300m 范围内有贺庄、后大圩、滕庄.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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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厂区平面布置 项目厂区从北到南依次为光大城乡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厂房、项目厂房,办公楼位于项 目厂房的西面.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3.

8、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① 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东侧 1362m 处的通榆河(灌云县)清水通道维护区,通榆河(灌云县)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范 围为:包括盐河(除县城段和下车镇仲集村段)河道两岸

1000 米范围,枯沟河、善后河、伊 北中沟上朔

5000 米及河道两岸

1000 米范围,盐河(市区段)范围为河道及堤脚外

100 米.盐 河下车镇仲集村段范围为河道及河道西岸

1000 米.盐河南到侍庄乡吴王村和东王集乡盐河 村,北到小伊乡花厅村和伊芦乡三川村.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 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 ② 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 生态红线区为项目西侧 5.5km 处的叮当河伊山水源地.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及 禁止开发区域,项目建设不占用生态红线区域(见附图 4),不会导致辖区内生态红线区域 生态服务功能下降.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地表 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 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 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

5 准.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来自区域自来水管网,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亦 不会达到能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所在地目前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进行说明,具体见表 1-5. 表1-5 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序号 内容 相符性分析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 》 (2013 年修订) 项目产品、 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中的限制类、禁止类, 符合该文件的要求

2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 (2012 年本) 》 (苏政办发[2013]9 号修正) 项目产品、 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 《江苏省工业 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 修订中的限制及淘汰类, 为允许类, 符合该文件的 要求

3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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