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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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鲁政土字〔2018〕1324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滨州市

2018 年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 节余指标建新方案的批复 滨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

2018 年第

1 批次 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建新转用实施方案的请示》 (滨政 呈〔2018〕45 号)收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 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z2018{16 号)等有关 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市使用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51.4919 公顷, 将邹平县 33.3246 公顷农用地 (其中耕地 30.9117 公顷) 、 ―-

2 -― 博兴县 18.1673 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 16.7472 公顷)转为建 设用地.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并规定上缴调 剂资金. 附件:滨州市2018 年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建新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 年11 月29 日-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邹平 县、博兴县人民政府

2018 年11 月29 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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