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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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9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浙政办发〔 2018〕52 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 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 各市、 县(市、 区)人民政府,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 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 号)精神, 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 体系, 打好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和攻坚战, 确保火灾起数、 死亡人 数逐年大幅下降, 遏制较大火灾事故, 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实现 消防安全秩序根本性改善, 综合治理水平全国领先, 经省政府同 意, 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

各市、 县(市、 区)政府要研究制 ―

1 ― 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具体办法, 定期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等研 究部署消防工作, 经常性开展政务督查、 日常检查.健全由政府领 导牵头的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立法立规 工作.

(二)强化政府领导的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消 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要定期研究解决问题, 督促班子其他成员 落实职责, 强化监督检查, 指导和推动工作.分管领导是消防安全 工作主要责任人, 协调开展相关工作, 组织督促检查, 抓好工作落 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应 采取多种形式履职尽责.

(三)严格通报约谈、 挂牌督办制度.对消防安全督查、 检查、 考核情况及时通报, 重点做好督促整改.对未认真履行职责、 未及 时消除火灾隐患、 未按要求完成任务、 弄虚作假、 瞒报虚报的, 要约 谈相关负责人, 明确要求、 限期整改.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 存在 重大火灾隐患、 火灾事故高发的单位和地区, 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明确督办单位和所在地政府的责任, 并在现场公告, 接受社会监 督.

(四)抓好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发生亡人和有社会影响火灾 事故的, 当地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按规定到场, 组织应急 处置和善后工作.严格执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 提级调查、 跨地区协同调查、 调查分析技术支撑、 事故暴露问题立即整改等制 度规定. ―

2 ―

二、 细化部门消防工作职责

(一)落实消防部门职责.消防部门要落实消防工作法定职 责, 加强监督管理, 指导、 督促有关主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依法 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消防验收, 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组织 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承担灭火救援和 其他应急救援工作, 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 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案件相关工作.组 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细化行业系统消防管理职责.经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 物品行业管理和生产、 经销环节消防安全管理.教育、 人力社保等 部门负责本部门审批的办学、 培训机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民族 宗教部门负责督促、 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隐患查 改和宣传培训.监狱管理部门负责监狱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划、 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 处置.商务部门负责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体育部门负责指导体育赛事消防安全管理.旅游部门负责监 督旅游景区(点)、 旅行社、 旅游度假区、 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管 理.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 督促邮政、 快递企业消防安全管理. 电力监管部门负责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居民表后服务.其他相关部 门按规定的职责抓好落实.对新兴行业和领域, 应及时研究确定 消防监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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