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8-09-02
1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06-032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了《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 引》的要求,于2006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于2006 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延期召 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现发布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提起动议的 部分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和要求, 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股权分 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或本次会议)审议.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06年8月15日(星期二)14:00召开相关股东现场会议,地点在本 公司会议室.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年8月11日-2006年8 月15日,交易日每日9:30-11:

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06年8月11日9:30-2006年8月15日15:00.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8日.

5、表决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

2 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6、提示性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提 示性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6年7月29日、2006年8月11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见证律师;

(3)保荐机构相关人员;

(4)截止

2006 年7月28 日下午 3: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 的相关股东, 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8、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 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方案详见于

2006 年7月20 日公告的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 订稿)》,投资者亦可登陆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网站查阅《股权分 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全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 并享有知情权、 发言权、 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需要经参加表决的相关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并经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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