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9-01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12-2009 清洁生产标准 粗铅冶炼业 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 ――Lead smelting industry 2009-11-13 发布 2010-02-01 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HJ 512―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告2009 年第59 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保护环境,提高企 业清洁生产水平,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 粗铅冶炼业》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以发 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清洁生产标准 粗铅冶炼业(HJ 512―2009)

二、清洁生产标准 铅电解业(HJ 513―2009) 以上标准自

2010 年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2009 年11 月13 日iHJ 512―2009 ii HJ 512―2009 目次前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规范性技术要求.2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4

6 标准的实施.6 iii HJ 512―2009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保护环境,为铅冶 炼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 根据当前行业技术、 装备水平和管理水 平,粗铅冶炼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共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 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将 适时修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9 年11 月13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0 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iv HJ 512―2009 清洁生产标准 粗铅冶炼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粗铅冶炼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粗铅冶炼业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 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 、废物回收利 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粗铅冶炼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 以及清洁生产绩效 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有效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HJ/T 56―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425―2008 清洁生产标准 制定技术导则 《铅锌行业准入条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07 年第13 号)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6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洁生产 cleaner production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 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 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清洁生产标准 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 指依据生命周期分析原理,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能源利用、产品、污染物产生、废物回收利用 和环境管理六个方面, 对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给出阶段性的指标要求, 指导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的全过 程控制. 注:引自 HJ/T

425 清洁生产标准 制定技术导则. 3.3 污染物产生指标 (末端处理前) pollutants generation indicators (before end-of-pipe treatment) 即产污系数,指单位产品生产(或加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量(末端处理前) .包括单位产品 二氧化碳产生量、单位产品颗粒物产生量等指标. 3.4 粗铅冶炼 lead smelting 以铅精矿或铅锌混合精矿为主要原料,生产粗铅的过程. 3.5 硫酸中汞(砷)含量 mercury(Arsenic)contained in sulfuric acid 粗铅冶炼企业烟气制酸产品硫酸中的含汞(砷)量,以质量分数计.

1 HJ 512―2009

4 规范性技术要求 4.1 指标分级 本标准给出了粗铅冶炼业企业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的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4.2 指标要求 粗铅冶炼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指标要求,见表 1. 表1粗铅冶炼业清洁生产技术指标要求 清洁生产指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1. 生产工艺 1.1 冶炼工艺 基夫塞特炉、氧气底吹炼铅 法(QSL) 、卡尔多炉等直接 炼铅工艺 水口山 (SKS) 炼铅法+鼓风炉、 富氧顶吹炉+鼓风炉等炼铅工 艺 鼓风烧结机烧结-鼓风 炉还原熔炼工艺、密闭 鼓风炉熔炼(ISP)工艺 等炼铅工艺 1.2 制酸工艺 二转二吸制酸、低浓度二氧化硫制酸工艺 单次接触、二转二吸或 其他制酸工艺 2. 装备 2.1 规模 单系列>

5 万t/a 2.2 自动控制系统 计算机控制进料和冶炼过 程,具有炉内温度、压力、 振动、气体成分、废气流量 或速率等的在线监测与报警 装置,自动化水平高 计算机控制进料和冶炼过程,具有炉温、压力等关键参 数的在线监测,自动化水平较高 2.3 废气的收集与处理 炉体密闭化,具有防止废气逸出措施.在易产生废气无组织排放的位置设有废气收 集与净化装置 2.4 粉状物料储运 采用封闭式仓储,贮存仓库配通风设施;

采用封闭式输送 2.5 余热利用装置 具有余热锅炉等余热回收装置

二、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1. 铅总回收率/% ≥97 >

96 2. 金入粗铅率/% ≥96 3. 银入粗铅率/% ≥95 4. 总硫利用率/% ≥96 ≥95 >

94 二转二吸 ≥99.8 ≥99.6 5. 二氧化硫转化率/% 低浓度二氧 化硫制酸 ≥99.5 ≥99 ≥99 6. 单位产品新鲜水用量/(t/t) ≤10 ≤15 ≤25 7.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折合标准煤 计算)/(kg/t) ≤450

三、产品指标 1. 硫酸中汞含量/% 0.001 0.01 ― 2. 硫酸中砷含量/% 0.000

1 0.005 ―

四、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 1. 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t/t) ≤4 ≤8 ≤12

2 HJ 512―2009 续表 清洁生产指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制酸尾气 ≤2 ≤4 ≤8 2. 单位产品二氧化硫 产生量/(kg/t) 其他 ≤2 ≤4 ≤8 3. 单位产品颗粒物产生量/(kg/t) ≤1.5 ≤3.0 ≤5.0

五、废物回收利用指标 1.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98 ≥95 ≥90 2.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0 ≥80 ≥60

六、环境管理要求 1.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总量 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2. 组织机构 有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专 业环境管理人员 有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专 业环境管理人员 有基本的环境管理机构 和专职环境管理人员 3. 环境审核 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 法》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 有完善的清 洁生产管理机 构,并持续开展清洁生产;

按照 GB/T

24001 建立并有效 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 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 件齐备 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进行了审核;

环境管理 制度健全,原始记录及统计数据齐全、有效 4. 固体废物管理 对一般废物进行妥善处理,对铅尘、废甘汞、鼓风炉黄渣、酸泥、污水处理渣等危 险废物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制定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 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 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针对危 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 预案,并向所在地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所有原辅材料均有质检 制度和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对于主要原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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