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8-08-06

22 电镀中心以外的电镀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3 石棉制造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4 新建化学制浆造纸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5 新增产能的水泥生产线及水泥粉磨站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6 新增产能的再生胶、轮胎翻新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7 陶瓷熔块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8 泡花碱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9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项目 不涉及 符合

30 水洗砂项目 不涉及 符合

31 无可替代总量指标的新增燃煤项目 该项目不涉及总量控 制指标 符合

32 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我县产业政策发展要求的 项目 不涉及 符合 综上所述,该项目不属于《邹平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试行)》中 的项目类型,符合要求. (3)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表3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和相关法定规划 不涉及 符合

2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 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不涉及 符合

3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 方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不涉及 符合

4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不涉及 符合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 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 不合理 不涉及 符合 综上所述,该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存在的项目 类型,符合要求.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邹平市黛溪街道办事处马庄村,公司租用现有厂房,根据黛溪 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规划图所示,可认定本项目符合邹平市黛溪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 规划(规划图见附图).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 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 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邹平市黛溪街道办事处马庄村;

项目北侧为空地,南侧为邹平 县泰豪燃气公司,东侧为污水处理厂,西侧为国家电网.项目所在地水、电、道路交 通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可以满足本项目建设与运营需要;

项目周围没有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因此,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项目周边关系图见附图.

4、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相关要求,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 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项目工艺为混凝土制造,不使 用胶黏剂.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及性质 项目名称:年产

3 万立方混凝土项目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胜泽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邹平市黛溪街道办事处马庄村 项目四至情况:项目北侧为空地,南侧为邹平县泰豪燃气公司,东侧为污水处理 厂,西侧为国家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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