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8-08-02 |
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 在高值E用耗材采购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如果临床确需 《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 (第二批)产品目录》 内产品的, 医疗机构无需再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只需凭医疗机构用户名及密码可直接进 入平台交易模块进行产品勾选并组织议价.
二、 议价实行动态调整, 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半月为
1 平台开放自主议价时间.
三、 采取网下议价、 网上填报的议价方式.
四、 议价结果面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五、 各市卫生计生委行政部门、 省属医疗机构按照 《辽宁 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 (第二批)议价工作的通知》 (辽卫药[20l6]2号)相关规定, 认真组织议价和采购工作.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药品器械处联系
电话: 024刀3398716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电话: 02"4吨3447757 (信息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抄送: 省政府采购中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