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8-07-26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信息通告编号:IB-TR-2019-01 下发日期:2019 年3月18 日 关于通用航空 放管服 工作 意见建议的答复 关于通用航空 放管服 工作 意见建议的答复 为进一步促进通用航空 放管服 相关政策的持续优化和落 地见效,我司于

1 月7日印发了《 关于征集对通用航空 放管服 工作意见建议的通知》 ( 局发明电 〔 2019〕

50 号) ( 以下简称 《 通知》),面向全行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

截至

1 月23 日,共征集到来自通航企业、局方、空管部门以及 未署名单位、个人的意见建议共计

105 项,其中建议类

88 项( 宏观 政策建议

25 项,涉及规章的建议

43 项,其他具体建议

20 项);

咨 询类

11 项,投诉类

3 项,非民航事权

3 项( 体育部门

1 项,涉及军 方2项). 经民航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研究确认, 现予答复. 附件:关于通用航空 放管服 工作意见建议的答复 ―

1 ―

1 附件 关于通用航空 放管服 工作意见建议的答复 1.建议类:88 项,其中宏观政策建议

25 项,涉及规章的建议

43 项,其他建议

20 项;

2.咨询类:11 项3.投诉类:3 项4.非民航事权类:3 项 序号 意见内容 责任部门 答复

一、宏观政策建议

1 对航空器安全问题的管理应实事求是,对于一般不影响安全, 不构成安全隐患的损坏,应允许企业自行维修、换件、修复. 为便于局方管理可要求企业事后报告.不应不管什么机型、什 么问题都当作安全事故征候.不但停飞,还要处罚,监管过严. 航安办 通航不安全事件的定性, 是严格按照 《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 标准的通航征候标准条款参考执行. 局方在修订 《民用航空 器事故征候》标准时,考虑到通航运行实际情况,在防范风 险的底线上,已对相关通航条款做了大幅度放宽.

2 建议放宽通用航空企业安全绩效考核指标. 航安办 航安办未对安全绩效指标进行考核.

2 序号 意见内容 责任部门 答复

3 简化民营企业筹建通用机场及临时起降点的审批程序及标准, 鼓励民建机场. 计划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38 号) ,新建通用机场项目由省级人民政 府按照批准的规划审批(核准) .2018 年8月,民航局联合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促进通用机场有序发展的意 见》 (发改基础〔2018〕1164 号) ,明确各省(区、市)审批(核准)通用机场项目时,原则上不再征求相应民航地区 管理局意见. 我局已完成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简化 工作.

4 对通航企业招收飞行、机务等相关专业人才适当补贴,增加通 航人才,弥补通航产业专业人才的缺失. 财务司 为鼓励通航企业引进飞行员, 加快通航飞行员队伍建设, 现行《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对在补贴期间内 完成飞行员初始培训且取得商照的通航企业给予补贴.

5 可否民航局每年给的安全奖按比例落实到飞行员,而不是给公 司. 财务司 该项工作需由业务司局提出资金奖励方案, 我司再根据相关 规定安排预算.建议由业务司局研究是否采纳.

3 序号 意见内容 责任部门 答复

6 建议实事求是的对通航作业进行补贴,工业航空除中海油通航 外,其余搞工业航空的通航企业,如航空摄影、科学实验、航 空探矿等作业事项,价格极低勉强维持运行,举步维艰,市场 萎缩,无序竞争,市场没有规范化的管理,大多企业处于倒闭 的边缘.建议目前在通航市场不规范,通航艰难发展的现状状 态下,对通航一些工业项目实施补贴. 财务司 现行 《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补贴范围包 括对工业、 社会等飞行作业活动给予补贴. 通航企业提到的 航空摄影、 科学实验、 航空探矿等作业事项均在补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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