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9-05
金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意见表 编号:易地核实〔2018〕第148 号建设项目年产

500 套环保节能 型工业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旭岭下 镇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浙江金锅锅炉有限公 司设计单位浙江地标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 地面总建筑面积 28240.

89m2 地下室建筑面积 137.61m2 (消防水池、泵房) 居民住宅面积 0m2 非居民住宅面积 工业:22178.9m2 民用:6061.99m2 应建面积242.48m2 防空地下室面积 0m2 欠建面积242.48m2 缴费金额免征 人防工程易 地建设核实 及征收意见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等规定,本工业用地投资项目中,浙江 金锅锅炉有限公司年产

500 套环保节能型工业锅炉建设项目 新建厂房等属于工业建筑及配套设施,不需执行人防结建政 策,办公楼、宿舍楼等属于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施工 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或者兼顾人防工程, 建设单位申请统一易地修建,且依据浙价费〔2016〕211 号文 件规定,免征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本项目符合工业用地项 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备案要求,现准予备案. 备注经中介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得擅自更改,当需要 涉及防空地下室应建面积的变更时,应提供规划、建设、消 防等部门的意见,并将修改图纸及时申报人防主管部门进行 变更审查核实. 核实单位(盖章) 核实日期:2018 年9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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