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9-03
1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2-057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2 年12 月19 日,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股份" 或"公司" )控股子公司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西子联合设备成套有 限公司与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签署了 《乐平矿务局北部矿区煤矸 石综合利用电厂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总金额 51,600 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孟列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服务:节能产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销售:节能产品、电子产品、家具.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

11 号11 层A座公司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该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发包人: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西子联合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2、签署时间:2012 年12 月19 日

23、工程内容:建设 2x22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 + 2x50MW 凝汽式发电机组

4、合同总金额:51,600 万元

5、付款方式 (1)定金: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定金,合 同生效. (2)预付款:锅炉、汽轮发电机组订货完成前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的20%作为预付款. (3)进度款: ①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②土建具备开工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③锅炉钢架第一车发货到现场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④相关设备安装完毕, 具备试验条件或者试运行通过后

7 个工作日内,分别 支付合同总价的 5%或10%,共计 45%. (3)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6、总承包工期:合同生效后

18 个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51,600 万元, 占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3%. 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

2012 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将对公司未来年度 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且对本公司拓展同类市场份额具有重要的意 义.

2、本合同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对本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重大影 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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