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8-04-08
上海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核意见表 行政许可号:沪浦发改管许〔2019〕11 号 申请企业情况 申请企业 全称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 信用码 9133000070469053XT 申请特定施工作业情况 项目名称 上海市轨道交通

10 号线二期工程

3 标(高桥站南侧出入口) 建设地点 轨道交通

10 号线高桥站南侧出入口 主要安全 防护措施

1、施工前,应通过物探等手段弄清管线精确位置、深度,提前三 日通知管道企业进行现场监护, 并请管线监护人员现场交底, 了解地下 管线等情况.

未交底前,不投入施工.

2、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特定施工作 业申请表、 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的技术规范要求及意见以及其他相关申 报材料描述的具体内容施工,管道中心线两侧

5 米范围内采用人工开 挖,严禁机械开挖,确保航油管线安全.

3、施工单位应与管道企业保持沟通,听从现场监护人员的监督意 见,严格按照保护方案及安全保护协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当管 道出现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查明原因,排除隐患,并启动应急 预案,同时上报管道企业及我委等相关单位,待排除隐患,各方确认同 意后,方可重新开工. 审核意见予以行政许可. 请你公司认真落实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的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空油料输油管线保护协议》 , 做好施工防护, 保障管道安全. 有效期

1 年 抄送 新区建交委、 新区城管执法局、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 司 审核机关(盖章) 审核时间:2019 年5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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