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8-04-05
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关于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的书面回复 主办券商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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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下发的 《关于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 反馈意见》(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申请文件提出的宝 贵意见.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建润电子 或 股份公司 )本次挂牌的主办券商,专门组织人员 会同股份公司、律师、会计师对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逐项进行讨论研究和落实, 对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相关申报文件进行了修改及补充说明,相关修改、 补充及更新披露的内容均以楷体加粗标识. 针对反馈意见中有关律师核查及发表意见部分,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 务所根据反馈意见出具了《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建润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针对反馈意见中有关会计师核查及发表意见部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反馈意见出具了《关于福建建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反馈意见中财务问题的答复》. 本书面回复中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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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为关联方福建省上杭县金城漆包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请 主办券商、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1)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原 因、担保金额、用途;

(2)关联担保履行的内外部决议程序;

(3)请 核查被担保方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何种关联关系, 是否构 成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资产或其他资源的 情形;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是否存在利用公司资源损害 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对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是否有效发 表意见.(5)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公司是否存在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的风险. 【主办券商回复】 (1)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原因、担保金额、用途;

2016 年7月20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杭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6 年建岩杭高保字

3 号),为福建省上杭县金城漆包线有限公司在

2016 年7月20 日至

2019 年7月20 日期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本公司为福建省上杭县金城漆包线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分别为

680 万元和

500 万元,合计 1,180 万元,担保方式为 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务合同期限分别为

2016 年7月20 日至

2017 年7月20 日、2016 年7月29 日至

2017 年7月29 日,保证期限为两年.被担保的主债务合 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贷款银行 合同编号 贷款金额 (万元) 有效期限 借款用途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杭县支行

2016 年建岩杭流 贷字

12 号680.00 2016-7-20 至2017-7-20 补充流动资金、 偿还贷款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杭县支行

2016 年建岩杭流 贷字

14 号500.00 2016-7-29 至2017-7-29 补充流动资金、 偿还贷款 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生产所需,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被要求第三方 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为福建省上杭县金城漆包线有限公司提供 保证担保,福建省闽西天龙变压器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 最高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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