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8-03-19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3―031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2013年10月8日,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东塔13楼会议 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现场出席董事10名. 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 由董事长潘胜鱿壬鞒,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 《 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 《 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 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具体如下: (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核准后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 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 账户)、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 ( A股)股票的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 资者.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7,600万股 ( 含7,600万股),在前述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 次非公开股票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9.29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后,由董 事会和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 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则本次发行底价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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