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8-03-18 |
BEIJING TONG REN TANG CHINESE MEDICINE COMPANY LIMITED 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8138) 关连交易 购置澳大利亚物业 物业购置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买方(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订立 物业购置协议,,
买方同意购买而卖方同意出售位於澳大利亚的该物业,代价为 3,488,900 澳元. 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卖方为 BCDH(其持有华京国际贸易的 100%股权)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而华 京国际贸易持有同仁堂(澳门) (本公司拥有 51%权益的附属公司)的44%股权,故 卖方为创业板上市规则所界定本公司於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因此,根匆蛋 上市规则第
20 章,物业购置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於物业购置的适用百分比率(溢利比率除外)超过 0.1%且低於 5%,物业购置须受 限於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物业购置协议 日期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订约方 买方 Beijing Tong Ren Tang Management Pty Ltd.,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投资 控股业务
2 卖方 The Quay Haymarket Pty Ltd,BCDH(其持有华京国际贸易的 100%股权)的间接全 资附属公司,而华京国际贸易则持有同仁堂(澳门) (本公司拥有 51%权益的附属公 司) 的44%股权 , 故卖方为创业板上市规则所界定本公司於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 滤钪,卖方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有关该物业的资料 该物业(18 号m及一个车位)位於 61-79 Quay Street, Haymarket NSW 2000, Australia 一幢名为 The Quay 的建筑物内,目前仍在施工中,预计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完成.该物业的建筑面积约为
267 平方米,现出租予同仁堂(澳大利亚)於施工完成后作为零售店. 代价及付款 代价 3,488,900 澳元(不含税) ,已经或将会由本公司按以下时间表支付s (i) 174,455 澳元(即代价的 5%)已於签订物业购置协议时支付作订金;
及(ii) 3,314,545 澳元(即代价余款)须於物业购置完成当日支付. 本集团将以内部资源拨付物业购置所需款项. 代价由订约各方经参考澳大利亚悉尼 Haymarket 相同或相似类型物业的现行市价后厘定.考虑 到同类地区相似类型物业的现行市价,董事认为代价属公平合理. 完成 物业购置将於以下最迟日期完成s (a) 物业购置协议日期后
42 日;
及(b) 卖方发出必要文件登记通知后
14 日;
及(c) 卖方发出附有占用证副本的通知后
14 日;
及(d)
2014 年10 月1日. 进行物业购置的理由及好处 本集团从事中药产品的生产、零售及批发.本集团旗下非全资附属公司同仁堂(澳大利亚)的 主要业务为批发及零售中药产品与保健品,并提供中医谘询及治疗.考虑到该物业位於澳大利 亚悉尼 Haymarket(唐人街核心地带)的黄金地段及同仁堂(澳大利亚)将面对的租金开支,本 集团倾向於澳大利亚从租用零售店而改为自置零售店,以便本集团控制同仁堂(澳大利亚)相 关租金开支.
3 董事认为,物业购置(i)乃按公平基准磋商;
(ii)已经及将会按正常商业条款或在当地现行市况下 按不逊於独立第三方所获授或提供的条款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