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8-01-30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 有助 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拓展,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 偿的原则,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公司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克东 刘登清 于绪刚

2017 年8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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