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8-01-02
1 磐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磐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道德行为准则」 (以下简 称本准则) ,本准则订定之目的是为规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之 道德标准,并使公司之利害关系人更加t解公司道德标准,爰参照证券 主管机关颁布之「上市上柜公司订定道德行为准则参考例」及相关规 定订定本准则,以资遵循.

第二条 适用围 本准则适用於本公司全体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

第二章 利益冲突及避免滥用机会 第三条 董事、监察人或经理人应避免因自本公司以外取得之任何报酬来源、与 第三人间之关系、或给予或收受任何形式之馈赠等任何不当行为,造成 其个人之利益与本公司整体之利益相违背或可能违背之情况. 第四条 董事 、 监察人或经理人任何涉及或依合理预期可能涉及之与本公司间之 利益冲突应立即向董事、监察人会揭露. 第五条 董事、监察人、或经理人不得为下列事项:

一、 为其个人私利而窃取经由使用本公司财产、资讯或利用其职位而 得知之本公司机会;

二、 透过使用本公司财产、资讯或藉由职务之便而获取私利;

三、 与本公司竞争.

第三章 资产保管及保密 第六条 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应保护并有效率地使用本公司之资产,以增进本 公司之利益. 第七条 除非业经授权或系依法令规定,就本公司交付其保管之资讯,以及基於 其董事、监察人或经理人之职务,於本公司通常营运中自任何来源所知 悉之任何其他公司机密资讯,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应保持该等资讯之 机密性,不得揭露.

第四章 法令遵循及公平交易 第八条 董事、监察人或经理人应遵守适用於本公司之法律、规则及命令, 包括内线交易相关法律,以及本公司制定供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遵守 之相关政策、程序.任何董事、监察人或经理人均不得透过操纵、隐匿、 滥用基於职务所获悉之资讯、对重要事项作不实陈述或藉由其他蓄意之 不公平交易影响,而自任何人获取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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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鼓励报告任何非法或不道德之行为 第九条 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应推广道德行为,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鼓励当其就於某一特定情形下所应为之最佳行为有疑问时,与董 事、监察人、经理人及其他适当人员讨论

二、鼓励向其他适当人员报告法律、规则命令、本公司内部准则或从 业道德准则之违反情事

三、不允许对善意报告者报复.

第六章 遵循程序 第十条 一经发现任何可疑之违反本准则行为,应立即向董事、监察人、经理人、 内部稽核人员、或其他适当人员报告;

且如违反者为董事、监察人、 经理人者,并应依违反相关程序办理之.善意报告该等可疑违规情事 将不致遭受报复.该等可疑违规情事将由董事、监察人会或董事、监 察人会所指定之一人或数人调查之.

第七章 惩戒措施 第十一条 董事、监察人或经理人有违反道德行为准则之情形时,公司将视情节 轻重,采取各项适当之处分,且於公开资讯观测站揭露违反道德行为 准则人员之违反日期、违反事由、违反准则及处理情形等资讯.

第八章 豁免适用之程序 第十二条 董事会仅得於特殊条件下,豁免董事、监察人或经理人免予遵守本准 则之规定,并立即於公开资讯观测站揭露董事会通过豁免之日期、独 立董事之反对或保留意见、豁免适用之期间、豁免适用之原因及豁免 适用之准则等资讯, 并确保任何豁免遵循准则之情形均有适当的控 管机制,以保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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