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7-12-30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第三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规定, 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光大证券" ) 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雅设计"或"公司" )签署的辅导 协议, 光大证券于

2017 年12 月5日向贵局报送了有关辅导的备案材料,并获得 受理.

光大证券已于

2018 年3月、6 月分别向贵局提交了第一期、第二期辅导 工作进展报告. 作为奥雅设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 光大证券现就 第三期的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 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期限自

2018 年6月30 日至本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

(二) 保荐机构、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已派遣正式员工杨小虎、 韦东、李渊智、胡姗姗、兰征和蒋承呈等六人组成辅导小组,具体负责奥雅设计 本期辅导的各项工作.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上述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人 士参与辅导工作.

(三) 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次辅导期间,接受辅导人员主要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第三期) 5%(含5%)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

(四) 辅导工作方式及内容 本期辅导中,主要辅导方式有尽职调查、组织自学、集中授课、问题诊断与 专业答疑、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等.本期辅导 的主要内容包括:

1、进一步督促公司完善规范、合理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优化部门设置和 各部门的人员结构, 保障公司的各项制度能够有效实施,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效 率,确保公司财务情况真实、可靠.

2、协助公司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制度,继续完善公司各 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其有效执行和落实.

3、根据辅导计划和辅导进度情况,与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进一步核 查规范.

4、联合其他中介机构,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召开中介协调会,按照中国 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审核要求, 进一步讨论影响发行人发行上市的 相关问题,并给出相关专业解决意见.

二、辅导对象的有关情况

1、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情况 本辅导期内, 奥雅设计在业务、 资产、 人员、 财务、 机构等方面均独立完整,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和完整性的情形.

2、三会规范运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 奥雅设计在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的运行上符合有关要求, 相关的召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相关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3、重大诉讼和纠纷情况 本辅导期内,奥雅设计未发生重大诉讼和纠纷情形.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毛洪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本辅 导期内,公司无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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