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7-12-16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阁下如对本通函之任何内容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注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之YGM贸易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 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注册证券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明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YGM贸易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375) 有关重选董事、 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之建议、 采纳新订章程细则 及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本公司谨定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星期三) 下午二时十五分假座香港九龙又一村高槐路七号又一村花 园俱乐部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14页至第16页内.随本通函附奉代表委任表格. 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按照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上所印列之指示填妥该表格,并尽早 交回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地址为香港九龙新蒲岗大有街22号,惟无论如何该表格须於股东周年大会或 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亲身出席股东会 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目录―i―页次 释义.1 董事会函件.3 绪言

3 重选退任董事

3 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4 采纳新订章程细则

4 股东周年大会

5 责任声明

5 推荐建议

5 一般资料

5 附录一-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6 附录二-重选董事之资料.8 附录三-采纳新订章程细则之说明函件.12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14 释义―1―於本通函及其附录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星期三) 下午二时十五分假座香港九 龙又一村高槐路七号又一村花园俱乐部举行股东周年大会 (大会通告载於 本通函第14页至第16页内) 或其任何续会;

「章程细则」 指 本公司不时修订之章程细则;

「董事会」 指 本公司之董事会;

「购回授权」 指 定义见本通函第4页董事会函件 「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一节之第二 段;

「紧密联系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公司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622章 《公司条例》 ;

「本公司」 指YGM贸易有限公司,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及其股份於联交所 主板上市;

「核心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之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行授权」 指 定义见本通函第4页董事会函件 「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一节之第二 段;

「最后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即本通函付印前可确定其所载若干资料之最后 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主板」 指 由联交所经营的证券交易市场 (不包括期权市场) ,独立於联交所创业板市 场并与其并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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