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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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础设施. 1.对雨水、污水管道以及化粪池进行全面的疏通清淤,接入 城市雨污主管网.对破损及淤堵管段进行重点检查,更换或重建 局部管道和检查井、井盖.新建或重建道路时,应分别建设雨水 和污水管道系统,实现雨污分流. 2.按照 先地下、后地上 的原则,整治更新供水、供热、供 气管道及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电气线路.架空的管线能埋地 的,应进行埋地;

不能埋地的管线应由相应的专业经营单位,进 行梳理归整. 3.入户端口以外的通信、有线电视设施设备全部实现由专营 单位规范管理,供电、供水、供气设施设备全部实现由专业经营 单位 一户一表 管理到户, 新配集中供热设施或进行供热改造的 由供热单位按 一户一表 管理到户.对老化、破损、跑漏的管道 及电气线路应予以更换. 4.入户端口以外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完成后,由县政府 牵头有关部门、专业经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与老旧小区其它 改造工程同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产权未 移交的, 由洪凝街道办事处、 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洪凝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 小区居民会议表决,表决通过后,将入户端口以外的专业经营设 施设备产权无偿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 并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今 后的维修、养护和更新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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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便民设施. 1.室外合理集中配置体育健身设施,满足小区居民基本生活 要求.通过绿化等隔离设施,避免健身锻炼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2.整治室外便民商业摊点,规范商业牌匾.小区内商业摊点 应规范经营,商业牌匾应与小区整体环境协调统一. 3.在小区主要部位和公共活动区域完善无障碍设施,方便残 疾人、老年人等人群使用.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可采用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方式提供 社区党建活动用房、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满足基 本的管理使用需求.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和预算阶段(4 月24 日―5 月10 日) .各责 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改造内容, 结合实施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小区 改造方案及预算,加盖公章,于5月10 日前报老旧小区整治改 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局房管科) .

(二)组织实施阶段(5 月10 日―10 月31 日) .各责任单 位组织实施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三)工程验收阶段(11 月1日―12 月15 日) .各责任单 位准备验收资料,由住建局牵头组织财政、街道及各小区责任单 位对整治改造完成工程进行验收.

三、扶持政策

(一)省财政给予资金扶持

15 元/平方米,县财政承担最高 ―

7 ― 不超过

20 元/平方米的改造资金.

(二)其他资金按鲁建房字〔2017〕4 号文件《山东省老旧 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导则》 要求, 原产权单位分担、 专营单位投资、 业主适当承担的方式,筹集改造费用.原产权单位也可以争取社 会资金资助,金融机构资金扶持.

四、责任分工 县法院、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税局、洪凝街道、 文化馆、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工会、供销社、育 才小学、科协、宝山矿业、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润博机械厂、运 输公司:负责各自单位老旧小区的整治改造工作. 洪凝街道: 除完成本单位的老旧小区改造外, 同时负责组织、 指导改造完成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自治 管理,推行专业化的物业服务.对不具备条件的小区,暂时实施 以保安、保洁、保绿为主要内容的简单物业服务,不断加强小区 规范化管理. 县住建局:负责规划处、建工处、原房产公司、明珠小区整 治改造工作,负责全县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制定、对上资金争 引、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资金分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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