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7-11-30
1? ?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董事: 我们作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 、 《证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18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我们积极听取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 便能更好的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合法有效.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九次董事会,我们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 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我们并提 供足够的资料.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们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为董事会的 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董事会会议上,我们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题进行 分析判断,提出独立意见,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18 年1月8日公司召开的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我们就 公司增补独立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郭星先生和张承慧先生本人 同意,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 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星先生和张承慧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信 息,我们认为郭星先生和张承慧先生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具备独立董事相应的任职资格;

未发现有 《公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修订稿)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最近三年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郭星先生和张承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

2018 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我们分 2? ? 别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 性和合理性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未发现公司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主体资格. (2)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 《公司法》 、 《证券法》 、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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