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08-22 |
4000 亩( 根据实际建设规模确定用地面积) ;
5、项目社会公益:本项目充分利用阿拉善盟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光伏并网电站建成后 可大量输送清洁能源,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不仅有效补充当地用电需求,同时利用戈壁荒滩, 对节能环保、荒漠绿化以及保持水土也有积极的社会效益.
二、投资意向协议书的主要条款 甲方: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乙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该项目纳入阿拉善盟招商引资范畴,并给予乙方享受招商引资优 惠政策.
2、甲方负责提供项目用地,协助落实项目在自治区发改委的申报、立项及核准的工作;
协 助乙方将本地安装项目并入蒙西电网,并协助办理相关并网手续.
3、乙方在阿拉善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注册企业享有国家、内蒙古自治区 和阿拉善盟给予光伏发电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合法权益.
4、乙方同甲方签订具体项目开发协议后,乙方将在规定时间内着手进行项目的预可研、立项、涉及和评审等前期工作,力争三个月内完成立项所需的各级报批工作. 实际情况不能按期 完成的,双方应及时沟通,另行延续时间.
三、协议对公司未来发展及财务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未来几年快速有效地拓展在内蒙古阿拉善盟地区的太阳能电站 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 本项目尚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如该项目能顺利实施 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尚需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中的建设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可研和审批,土地面积、项目计划进程等存在不确 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并承诺依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 1GW 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意向协议书》 .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 月20 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3-068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光正集团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资源转型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新疆 的能源市场,扩展城市天然气的经营区域. 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光正 燃气 ) 拟投资
500 万元在新疆伊犁州新源县设立全资子公司 新源县光正燃气有限公司 作为 公司未来在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天然气投资平台.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交易行为.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源县光正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新源县洽普河路
071 号三楼
301 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伟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人民币) 出资方式:光正燃气自有现金出资 经营范围:天然气灶具的销售,天然气产品的开发利用、燃气管网的设计、安装、管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光正燃气提供的设立的新源县光正燃气有限公司相关材料,根 据光正燃气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