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8-29
水文仪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 全国生产许可证服务网 最新资料下载:SCX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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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

15 号公告修订 编号: (X)XK07-002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11 年1月19 日公布

2016 年2月16 日修订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水文仪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 全国生产许可证服务网 最新资料下载: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I 目录1总则.1

2 工作机构.2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3

4 许可程序.3 4.1 申请和受理.3 4.2 企业实地核查.4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5 4.4 审定与发证.5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5

5 审查要求.6 5.1 企业生产水文仪器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6 5.2 企业生产水文仪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9 5.3 水文仪器产品出厂检验项目.11 5.4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19 5.5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19

6 证书和标志.26 6.1 证书.26 6.2 标志.27

8 监督检查.28

9 收费.28

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28

11 附则.29 附件

1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30 附件

2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31 附件

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44 附件

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45 附件

5 检验报告.46 附件

6 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51 水文仪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 全国生产许可证服务网 最新资料下载: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1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了做好全国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 令第

80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 办法〉的决定》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30 号) 、 《关于摩托车头盔等

11 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

2010 年第

89 号公告) 、 《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质检监[2006]413 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水文仪器指一般环境下使用在江河、湖泊、感潮河口、水库、明渠、地下水系 以及具有自由水面的封闭渠道中的测量各种水文要素 (参数) 的仪器. (一般环境要求参照 GB/T15966-2007 《水文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执行) .水文仪器产品划分为

12 个产品单元、38 个产品品种,具体 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及生产类型见表 1. 表1水文仪器产品单元及产品品种 序号 产品单元 序号 产品品种 规格型号【注2】 生产类型【注1】

1 水(液、闸) 位测量仪器

1 电子水尺(含磁致伸缩式水位计) 1.产品系列型号或 规格型号;

2.产品具体名称 1.生产型 2.组装型

2 悬锤式/触点式水位计(含跟踪式)

3 浮子式水位计

4 压力式水位计(含气泡式)

5 声波水位计

6 雷达式水位计

7 激光水位计

8 闸门开度仪(含闸门开度荷重仪)

2 水深测量仪器

1 水文测杆

2 超声波测深仪(回声测深仪)

3 降水测量仪器

1 雨量器

2 翻斗式雨量计

3 容积式雨量计(含浮子式、容栅式、光 电感应式、虹吸式、声波式)

4 雨雪量计

4 流速/流量/流 向测量仪器

1 转子式流速仪

2 超声波流速仪

3 电波流速仪

4 电磁流速仪

5 流速流向仪

6 流速仪计数器

5 蒸发测量仪器

1 水面蒸发皿

2 标准水面蒸发器

3 遥测(自记)蒸发器

6 泥沙测验仪器

1 悬移质泥沙采样器

7 水质采样及监 测仪器

1 水质采样器

2 水质在线综合检测仪 水文仪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 全国生产许可证服务网 最新资料下载: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2 8 土壤水分(墒情)监测仪器

1 土壤水分测定仪(含时域/频域反射仪)

9 水温测量仪器

1 深水温度计

2 表面水温计

10 水文缆道/船测设备

1 水文绞车

2 缆道测流控制系统设备(含缆道控制 台、缆道测距仪、水下信号发生器)

3 船用测流控制系统设备

11 桥测/巡测仪 器1水文巡测车

12 水利水文自动 化系统设备

1 遥测水位计

2 遥测闸位计

3 遥测雨量计

4 遥测蒸发器

5 遥测终端机(含遥测数传仪、遥测数据 采集仪、遥测 RTU) 注:

1、水文仪器产品申请企业分为生产型企业和组装型企业. 生产型企业,指有机械加工能力,具备申报申请取证产品所需的相关金加工生产设备的企业. 组装型企业,指以组装或软件灌装、调试、检验为主的企业,不具备申报产品所需的金加工设 备,其机械加工均采用委托加工外协加工、采购配套等方式进行.

2、 产品的规格型号包括产品系列型号或规格型号以及产品具体名称, 可参照 SL/T 108-2006 《水 文仪器及水利水文自动化系统型号命名方法》由企业自行编排. (1)对于多规格(二种以上)的系列型产品,在申报时,企业应注明系列型号及该系列中所含 盖的所有规格. (2)对于单一规格的非系列型产品,在申报时,企业应注明规格型号. 1.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水文仪器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 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水文仪器产品. 1.5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 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 1.6 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 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 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 日常工作. 水文仪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 全国生产许可证服务网 最新资料下载: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3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 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 设在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水文仪 器产品实施细则;

跟踪相关水文仪器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 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

配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进行水文仪器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审查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西路

11 号 邮政编码:210012

电话:025-52898328

52898333 52891891 传真:025-5289077

52891891 电子信箱:lx_watic@163.com wy_watic@163.com 联系人:陆旭 吴怡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文仪 器产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批准、发证以及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文仪器产品生产 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水文仪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 1.根据工作 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 2);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

2、附件 2);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 2);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 2);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

1、附件 2);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 高耗能、 污染环境、 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 下申请材料: 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 产品类别 栏 水文仪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00-607-6067 资深咨询师 协助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 全国生产许可证服务网 最新资料下载:SCXKZ.COM Mp:1860l663797 大相

4 填写 水文仪器 , 产品名称 栏填写 水文仪器 , 产品单元 栏按表

1 的产品单元栏填写, 产品 品种、规格型号 栏按照表

1 的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填写.企业生产类型的填写应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 生产型企业 和 组装型企业 定义来判定企业的生产类型,并在申请书 表1 中 其他需要说明的 情况 栏注明该企业生产类型.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 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 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1.2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 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

5 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 应当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向企业发送 《行 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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