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7-07-04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4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18 年4月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该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5月1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5月14 日至

2018 年5月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5月15 日交易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5月14 日下午 15:00 至2018 年5月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 号公司办公楼三 楼会议室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 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 应当 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股权登记日:2018 年5月9日

8、出席对象: (1) 截止

2018 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银行融资提供担 保的议案

(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银行融资提供担 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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