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7-06-13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 划》 ,公司已于
2011 年11 月5日与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推荐恢复上市、委 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 ,约定一旦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时,由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 份转让的副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可能退市的股份转让工作. 目前,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表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今后, 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