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7-06-03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41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 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 要求,结合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2018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而成. 一直以来, 公司本着服务于社会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将专业优势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目标结合起来,加快自主创 新,为广大市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环保的产品.公司通过 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尊重和维护员工与顾客的合法权益;

通 过履行为股东创造价值、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承担国家和社会 的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促进了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公司概况 本公司系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西钢 集团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1997 年7月8日经青海省经济体 制改革委员会以青体改?1997?第039 号文批准,由西钢集团 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联合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铝业 集团有限公司、兰州碳素有限公司、吉林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钢铁设计研究院、吉林铁合金有限公司共同发起,采取社 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处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是中国西北地区最大的百 万吨资源型特殊钢生产基地,是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军工 产品配套企业.公司拥有煤矿、石灰石矿等资源,是集 钢铁 制造、煤炭焦化、地产开发 三大产业板块为主体的资源综合 开发钢铁联合企业.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铁路、船舶、石油化工、矿山 机械、兵器装备及航空航天等行业.曾荣获中国首次载人交会 对接任务天宫一号、神州九号和长征二号 F 研制配套物资供应 商、中国航天突出贡献供应商、0910 工程突出贡献奖、冶金产 品实物质量金杯奖等

190 多个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积极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不断健全现 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以 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安全,保证会计信息等资料的真 实、合法、完整,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实现可持续发展. 1.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行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和制 度规范体系. 三会运作方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规 定的程序和内容召开,行使《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监督职能;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 会能够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独立董事在公司发展战略制 定、高管人员选聘、激励、约束及财务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控体系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对公司本部采购部、 动力事业部、炼钢事业部、轧钢事业部及子公司青海西钢Z业 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内控检查,检查内容涉及组织架构、人力资 源、采购业务、担保业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全面预算、 销售业务、运营管理、资金活动、关联交易、信息与沟通等多 个方面,专项内控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内控体系建设存在重大缺 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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