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7-05-06

(一) 项目小组已按照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 指引(试行)》的要求进行了尽职调查,项目小组中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行业 分析师已就尽职调查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事项、法律事项、业务技术事项出具了尽 职调查报告.

(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 的要求, 公司已按上述要求制作了《浙江博通影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 明书》 等申请文件, 公司申请文件和挂牌前拟披露的信息符合上述内容与格式指 引的要求.

(三)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治 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主办券 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规定的推荐挂牌条件. 综上所述, 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颁布的挂牌条 件.七位内核成员经投票表决,同意推荐博通影音挂牌. 浙江博通影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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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荐意见 根据项目小组对博通影音的尽职调查情况, 浙商证券认为浙江博通影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所规定的条件: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已满两年 公司的前身浙江博通影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9 年6月8日.

2016 年3月15 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1)同 意本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2016 年3月31 日 为审计、评估基准日;

(2)同意聘请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变更评估机 构,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变更审计机构及验资机 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3月31 日的财 务报表进行审计, 并于

2016 年5月20 日出具中汇会审[2016]3127 号 《审计报告》 . 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3月31 日,有限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 14,994,991.55 元.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聘对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于

2016 年5月21 日出具了天源评报字[2016]第0143 号《评估报告》 ,确认净资产 评估值为 1,596.34 万元,大于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但该评估仅作为工商注册登记 之用,不作账务调整,即在股份公司变更设立过程中不存在评估调帐的行为.

2016 年5月21 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根据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于2016 年5月21 日出具的中汇会审[2016]3127 号 《审计报告》 , 截止

2016 年3月31 日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4,994,991.55 元.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6 年5月21 日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16]第0143 号 《评估报告》 , 截止

2016 年3月31 日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596.34 万元.公司全体股东确认审计、评估结果,同意以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中的

625 浙江博通影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PAGE

11 4 万元, 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并折合为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即发起人股 本) ,分为 6,250,000 股,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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