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7-04-20

一、合作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祖冲之路

1399 号 法定代表人:傅文彪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玖亿元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产品有关的设计、开发、制造、测试、封装、销售集成电路产品及相关技术支持,销 售自产产品. 企业名称: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高斯路

568 号 法定代表人:傅文彪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玖亿元 主营业务:开发、设计、加工、制造和销售集成电路和相关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 《 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华虹宏力和华力微客户的产品优先安排和推荐公司做 Bumping 凸点制造和 FC 等先进封装测试;

公 司对华虹宏力和华力微客户的产品要优先安排产能,提供足够的量并确保质量. 《 合作意向书》是三方合作的基础,合作的具体方式、内容与执行等需三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三、组成战略同盟对公司的影响 华虹宏力、华力微在前道

8 英寸和

12 英寸 CMOS 技术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智能卡、MEMS、Power 等工艺更是独具特色. 公司作为封装测试的专业公司,无论是技术还是质量在国内均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国际一流水准. 组成战略同盟,有利于前后段更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形成整个产业链的协同配合,缩短芯片制造的周 期,压缩中间环节成本、更快的进入市场,更好的为客户实现一站式服务,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集成电路行 业的整合和快速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也会对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提升公司综合竞 争力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四、 《 合作意向书》的审批程序

1、本次签署的 《 合作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因此本协议 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签署的 《 合作意向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该《合作意向书》表达了三方的合作意向,具体合作事宜有待于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公司将根据合 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华虹宏力、华力微签署的 《 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8月27 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2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发行人 或 轴研科技 )及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轴研科技本次配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14 年8月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 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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