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7-04-15
公告编号:2017-029 证券代码:872054 证券简称:广信新材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江西广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 公告

一、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江西广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广信新材" ) 全资子公司江西铭德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德公司" )拟以货 币资金

0 元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广杰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广杰科技" )股东瑞安市华富电器有限公司持有的广杰科技 25%股权,收购股权比例共计 25%.

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二条相关规 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7-029 计的合并财务会报表期末净资产额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 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报表(2016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 民币 217,842,283.55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87,650,690.28 元,本次 收购的成交额为

0 元,12 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额金额未超过期未资 产总额的 50%/期末净资产额的 50%且期末资产总额的 30%的标准.故 本次收购事项未达到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 年10 月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 是: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不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完成后需报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不涉 及其他主管部门审批事项.

(四) 其他说明 无.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瑞安市华富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为浙江省瑞安 公告编号:2017-029 市锦湖街道进星村上坦巷

26 号, 主要办公地点为浙江省瑞安市锦湖 街道进星村上坦巷

26 号, 法定代表人为王昌胜,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00,000.00 元,营业执照号为 91330381670291126W,主营业务为 电机换向器、电机配件制造、销售.

(二) 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 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广杰科技的 25%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公司股权 交易标的所在地:江西省鹰潭市高新区体育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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