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8-26
1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铁路工程保险附加险条款 本条款是铁路建筑工程一切险、铁路安装工程一切险(以下简称 主险 )的附加险条款(共179 个,其中扩展类条款

80 个,限制类条款

17 个,规范类条款

82 个), 只有在投保了上述保险的 基础上,方可投保下列附加险.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 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投保.

一、扩展类 K01 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 K02 交叉责任扩展条款 K03 有限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 K04 扩展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 K05 特别费用扩展条款 K06 空运费扩展条款 K07 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 K08 原有建筑物及周围财产扩展条款 K09 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 K10 内陆运输扩展条款 K11 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 K12 工程完工部分扩展条款 K13 保证期特别扩展条款 K14 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扩展条款 K15 清除污染费用扩展条款 K16 埋管查漏费用特别条款 K17 契约责任扩展条款 K18 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 K19 专业费用特别条款 K20 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 K21 工地外储存财产扩展条款 K22 制造商风险扩展条款

2 K23 机器设备测试特别条款 K24 地下管道钻探特别条款 K25 被保险人控制财产扩展条款 K26 安装试车条款 K27 保证期内第三者责任扩展条款 K28 场外装配扩展条款 K29 车辆责任条款 K30 车辆装卸责任条款 K31 地上建筑开裂责任条款 K32 第三者定义扩展条款 K33 董事及管理人员第三者责任条款 K34 地下文物责任扩展特别条款 K35 电气设备损坏条款 K36 盾构设备特别条款 K37 个人财产及工具条款 K38 工地外修理或修改条款 K39 社会活动责任条款 K40 品牌和商标条款 K41 自燃、鼠咬、虫蛀扩展条款 K42 完工延迟条款 K43 突然及意外渗漏、污染、玷污条款 K44 意外污染责任特别条款 K45 未受损地基条款 K46 业主雇员在工地意外伤害扩展条款 K47 制造商风险扩展条款 A K48 暗河 特别条款 K49 保额自动增加条款 K50 不作比例赔付处理条款 K51 重新安装费用条款

3 K52 测试、重新测试、试验条款 K53 查漏费用条款 K54 沉降备忘录条款 K55 地面下陷条款 K56 调查、谈判和辩护费用条款 K57 额外赔偿条款 K58 妨碍、扰乱行为扩展条款 K59 工地访问条款 K60 工地外预制结构条款 K61 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 K62 干扰与阻塞条款 K63 管理费用条款 K64 滑坡责任特别条款 K65 滑坡及地陷责任条款 K66 货车装载条款 K67 建筑、安装施工机具、设备扩展条款 A K68 临时修理扩展条款 K69 临保护措施条款 K70 试车期电力意外中断条款 K71 实损实赔保险条款 K72 停工损失扩展条款 K73 文件和计算机记录扩展条款 K74 新增项目特别条款 K75 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 A K76 自动升值条款 K77 租赁费用条款 K78 自动承保竣工工程条款 K79 自动承保条款 K80 建筑物变动条款

4

二、限制类 X01 地震除外条款 X02 洪水除外条款 X03 隧道工程特别除外条款 X04 农作物、森林除外条款 X05 大坝、水库工程除外特别条款 X06 清除滑坡土石方特别除外条款 X07 旧设备除外条款 X08 风暴除外条款 X09 隧道、坑道、临时或永久地下建筑安装工程特别条款 X10 打桩及挡土墙除外条款 X11 水平钻探损失除外条款 X12 打桩特别条款 X13 沉降特别条款 X14 地下服务设施条款 X15 涵洞、溶洞工程除外责任条款 X16 打桩工程和挡土墙保护工程的特别条款 X17 地基不牢引发陆地下沉的除外条款

三、规范类 G01 地震地区建筑物特别条款 G02 建筑、安装工程时间进度特别条款 G03 工棚、库房特别条款 G04 施工用机具特别条款 G05 建筑材料特别条款 G06 防火设施特别条款 G07 铺设水、污水管特别条款 G08 钻井工程特别条款 G09 碳氢化合物生产业特别条款

1 G10 碳氢化合物生产业特别条款

2 5 G11 核燃料组件条款 G12 压力反应堆特别扩展条款 G13 铺设管道、电缆特别条款 G14 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 G15 时间调整特别条款 G16 地下炸弹特别条款 G17 运输险、工程险责任分摊条款 G18 分期付费条款 G19 连续损失特别条款 G20 预防降雨、洪水等安全措施特别条款 G21 分段施工特别条款 G22 工地内消防设施和防火措施特别条款 G23 币种特别条款 G24 违反义务特别条款 G25 自动恢复保额特别条款 G26 试车特别条款 G27 诉讼及劳务费用特别条款 G28 被保险人保证特别条款 G29 临时通道特别条款 G30 弃井特别条款 G31 保护现场条款 G32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调整条款 G33 财产指定条款 G34 打桩工程条款 G35 地下工程条款 G36 地下工程条款 A G37 地下工程条款 B G38 地域调整特别条款 G39 放弃评估条款

6 G40 钢结构施工责任界定特别条款 G41 工地安全和火警安全条款 G42 共同被保险人条款 G43 关税条款 G44 工程中断条款 G45 工程承包合同申报条款 G46 合同期自动延期条款 G47 汇率条款 G48 急救费用条款 G49 建筑、安装期限延长条款 G50 基础托换特别条款 G51 跨线施工扩展条款 G52 免检条款 G53 免费物料条款 G54 赔偿基础条款 G55 赔偿处理特别约定 G56 批单效力条款 G57 全额赔偿扩展条款 G58 损失的处理和修理标准条款 G59 隧道工程、长廊、临时或永久的水下建筑或安装工程特别条款 G60 隧道工程特别条款 G61 停工期间保费计算条款 G62 完好财产损坏条款 G63 无过失条款 G64 围堤特别条款 G65 岩溶洞穴路基特别条款 G66 岩爆 特别条款 G67 涌水(泥) 、突水(泥) 特别条款 G68 业主提供的材料或设备条款

7 G69 预防措施条款 G70 预付赔款条款 G71 使用一前一后起重机保证条款 G72 意外事故特别条款 G73 仲裁条款 G74 转移至安全地点特别条款 G75 资产自动增加条款(限额:保险金额的 %) G76 再保理赔合作条款 G77 装修、改造免通知条款 G78 注册商标条款 G79 责任限额和恢复原状条款 G80 转移至安全地点特别条款 G81 渗漏和污染条款 G82 被保险人权益丧失条款

一、扩展类 K01 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由于罢工、暴乱及民众 骚动引起的损失.但本扩展条款仅负责由下列原因直接引起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一)任何个人参与他人进行社会骚乱的活动(无论是否与罢工有关);

(二)任何合法当局对该骚乱进行平息,或试图平息,或为减轻该骚乱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

(三)任何罢工者为扩大罢工规模,或抵制厂方关闭工厂而采取的故意行为;

(四)任何合法当局为预防,或试图预防该故意行为,或为减轻该故意行为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 双方进一步同意:

(一)除下述特别条件另有规定外,本保险合同所有条款,除外责任及条件等均适用于本扩展条款. 本保险合同的责任范围亦将包括本扩展条款承保的损失.

(二)下述特别条件仅适用于本扩展条款特别条件. 1.本保险合同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1)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或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延迟、中断、停止;

(2)任何合法当局没收、征用保险财产造成被保险人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

8 (3)任何人非法占有建筑物造成被保险人对该建筑物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

但保险人对上述(2)及(3)项下被保险人的权益丧失之前,或临时丧失期间的保险财产的物质损失负责赔偿. 2.本保险对下列原因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不予负责: (1)战争、入侵、外敌行为、敌对行为、类似战争行为(无论宣战与否)、内乱;

(2)兵变、民众骚动导致的全民起义、军队起义、暴动、叛乱、革命、军事行动或篡权行动;

(3)代表任何组织, 或与之有关联的任何个人采取的旨在动用武力推翻或用恐怖及暴力行为影响政府 的行动(合法的或事实上的),一旦发生诉讼,且保险人根据本特别条件申明损失不属本保险责任范 围时,被保险人如有异议,则举证之责应由其承担. 3.保险人可随时注销本保险条款,并将该注销通知以挂号信寄至被保险人最近提供的地址.届时, 保险人按比例退还未到期部分的附加保费.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附加保险费_ K02 交叉责任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第三者责任项下的保障范围将适 用于本保险合同明细表列明的所有被保险人,就如同每一被保险人均持有一份独立的保险合同,但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不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一)已在或可在本保险合同物质损失部分投保的财产损失,包括因免赔额,或赔偿限额规定不予赔 偿的损失;

(二)已在或应在劳工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项下投保的被保险人的雇员的疾病或人身伤亡. 保险人对所有被保险人由一次事故或同一事故引起的数次事故承担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合同明 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附加保险费: K03 有限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以下列明的保证期 内因被保险的承包人为履行工程合同在进行维修保养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保险工程的损失. 本保险合同所载其它条件不变. 本保险合同保证期遵循如下约定: 保证期的保险期间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 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起算,以先发生者 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不得超出本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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