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7-01-31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10、审议通过了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4,146,263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 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04 月08 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3―018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2013 年2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现对公司在《

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重要事项 第十一项处罚及整改情况 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补充前: 十

一、处罚及整改情况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 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公司于

2012 年4月28 日收到重庆证监局 下发的 《 关于对重庆 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 ( 【 2012】

3 号) 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已进行整改

2012 年05 月26 日详见《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 《 上海证券报 》 、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整改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2 年4月28 日收到重庆证监局 《 关于对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措施的决定》[2012]3 号(以下简称 《 决定书》),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对 《 决定书》进行了披露,同时 将该 《 决定书》上报控股股东城投集团. 公司董事会接到 《 决定书》后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深入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了相应的整 改措施.2012 年5月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重庆证监局对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并进行披露. 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增强了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高了信息披露 质量和会计核算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规范运作状况及内部控 制水平将不断提升. 补充后: 十

一、处罚及整改情况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 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重庆渝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 其他 公司 于2012 年4月28 日收到重庆证监局 下发的 《 关于对重庆 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 ( 【 2012】

3 号) 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已进行整改 2012年05 月26 日 详见《 中国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 上海 证券报》 、 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 cn) 整改情况说明 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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