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7-01-04
2012 年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全体董事承诺其中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 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 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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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凡认购、 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 《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偿债账户监管协议》 的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2 年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

12 宝城投债 ).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三)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6 年, 同时设置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6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5%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 7.14%(该债券利率根据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2.74%确定.基准利 率为发行首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 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利率的算术 平均数 4.40%,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债券存续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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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 者协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 开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预设发行总额 0.6 亿元,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 发行网点预设发行总额 9.4 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情况 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预设发行规模和承销团成 员设置网点预设发行规模之间采取双向互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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