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6-11-19
此乃要件请即处理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 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亚洲煤业有限公司之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之代表 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 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 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sia Coal Limited 亚洲煤业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5) 发行股份及购回股份之 一般授权、 建议重选董事及 更新计划授权限额 亚洲煤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谨订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 (星期二) 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 港中环红棉路8号东昌大厦20楼2002-03室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15页至 第18页.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尽快按随附代表委任表格上列印之指示将 表格填妥,并交回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28号金钟汇中心26楼,惟无论如何须最迟於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 时间48小时前送达.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其后仍可依愿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 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於该等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已撤销.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 释义C1C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 (星期二) 上午十一 时正假座香港中环红棉路8号东昌大厦20楼2002-03室举行 之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指 载於本通函第15页至第18页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公司细则」 指 本公司之公司细则 「本公司」 指 亚洲煤业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 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之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如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对该词之 定义)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行授权」 指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授予董事会之一般授权,以行使本公 司权力以配发及发行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 20%之股份,即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4项决议案所述之授权 「最后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即本通函付印前就确定其中所载 若干资料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购回决议案」 指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5项决议案所述之建议普通决议案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释义C2C「参与人士」 指 与购股权计划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计划授权限额」 指 本公司授出之所有购股权获行使而可予配发及发行之最高 股份数目总数不得超逾於采纳购股权计划日期已发行股份 总数之10%,其后,倘经更新后,不得超过於股东批准更 新上限当日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0%.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 「购股权计划」 指 本公司於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采纳并获股东批准之购 股权计划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购守则」 指 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 董事会函件C3CAsia Coal Limited 亚洲煤业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5) 执行董事: 注册办事处: 胡素玲女士 (主席兼行政总裁) Clarendon House 郭永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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