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6-11-09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 表任何声明 , 并 明确 表示概不就 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 而刊载,旨在 提供 有关浙江 瑞远智控 科技股份 有限公 司(「本公 司」 ) 的资 料;

本公 司各董 事(「董 事」)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 就彼等所知 及所信,本 公告所载资 料在各重 要方面均属 准确完备, 没有误导或欺 诈成分,且 并无遗漏任 何事项,足 以令致本 文件或其所 载任何陈述 产生误导. Zhejiang RuiYuan Intelligent Control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浙江瑞远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8249) 更改联席公司秘书、上市规则项下的授权代表及 公司条例项下的授权代表 浙江瑞远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司」 ) 董事会(「董 事会」 ) 宣布,高雅洁女士(「高女士」 ) 已辞任(i)本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 ( 「联席公司秘书」 ) ;

(ii)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 限公司 ( 「联交所」 ) GEM证券上 市规则 ( 「GEM上市 规则」 ) 第5.24条项下 所规定 之本公司的授权代表(「上 市规则项下的授权代表」 ) ;

及(iii) 香港法例第622 章公司条例第16 部项下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公 司条例项下的授权代表」 ) , 上述各项均自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起生效. 高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上述职位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谨此提述联交所就严格遵守GEM 上市规则第5.14 条的规定向本公司授出的豁免,期间为自邹静女士(「邹女士」)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之日期(即二零一八年二月*仅供识别 C

1 C 七日)起计三年(「豁免期间」),条件是本公司委聘高女士为联席公司秘书以於豁免期间协助邹女士(「该 豁免」 ) . 该豁免於高女士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辞任生效时撤销.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高女士辞任后,郑程杰先生(「郑 先生」 ) 已获委任为(i) 联席公司秘书;

(ii) 上市规则项下的授权代表;

及(iii) 公司条例项下的授权代表,自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起生效. 郑先生,为 方圆企业服务集 团(香港 ) 有 限公 司之公司秘书 行政人员,於企 业秘书服务拥有逾五年经验.彼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以及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之会士.此外,彼持有澳洲昆士兰大学商学士 ( 金融 ) 学位. 联交所已就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5.14 条的规定及邹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的资格向本公司授出一项新豁免(「新豁免」),有效期为该豁免的余下期间(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至二零二一年二月六日 ) ( 「余下期间」 ) ,条件是郑先生於余下期间协助 邹女士.於余下期间届满时,本公司将重新评估邹女士的资格及经验.於余下期间结束时,本公司预期能够向联交所证明,经郑先生的协助后,邹女士届时将满足上市规则第5.14 条项下的规定,因而不需要进一步豁免.倘郑先生不再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新豁免将即时撤销.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高女士於在任期间为本公司作出之贡献致以感谢,并欢迎郑先生履新. 承董事会命 浙江瑞远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何铿 中国,宁波,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於本公告 日期,董事 会包括四名 执行董事, 分别为何 铿先生、吴 珊红女士、 陈伟强先生及 丁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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