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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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珠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区实施 《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的方案 (2018 年4月3日广州市海珠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 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人大常委会

2018 年监督工作计划的 安排,从今年

4 月份开始,区人大常委会对海珠区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区政府)贯彻实施《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 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对《条例》的执法检查,掌握我区贯彻 实施上述法律法规的情况,并了解实施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及困难,提出改进的建议,促进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创新 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海珠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这一定位,真 抓实干,推动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作出贡献.

二、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 督法》 (以下简称《监督法》 )的有关规定,检查《条例》在 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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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学习宣传《条例》的情况;

(二)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的相关政策的 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科技研发经费的投入及其使用情况;

(四)科技公共创新平台建设、科技研发机构、科技企 业聚集、科技园区建设情况;

(五)科技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六)促进科技创新工作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情况;

(七)实施《条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进一 步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水平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 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区人大代表 和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组成.区人大常委 会党组书记、主任黄翔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 主任方锦群任执法检查组常务副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邓硕东、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明 汉、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唐朝生、区人大常委 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明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 委员会主任李丽辉、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 员会主任林志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陈志生、区人 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升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为便于工 作开展,执法检查组分设四个小组,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 -

3 - 开展执法检查,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区人大常委会教科 文卫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采取集中听取汇报和实地视察并形成执法检 查报告的形式进行.其中,集中听取汇报的方式是由区政府 向区人大常委会总体报告《条例》的实施情况.检查前期召 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并实地视察我区科技的有关情况并形成 执法检查报告.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

1、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培训,学习并掌握《条例》 的有关规定;

3、致函区政府告知本次执法检查的方案和具体要求;

4、本方案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后,适时在海 珠区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本次执法检查的公告,并向人大代 表、有关单位、街道发放征询意见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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