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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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汕头市律师协会 汕律协【2019】14 号 关于开展我市

2018 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 通知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保障我市执业律师

2018 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 年12 月31 日(含当日)前已领取律师执业证的专职律 师,符合《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司法部第

112 号令)规定的兼 职律师及公职律师、法援律师.

2019 年1月1日至考核前领取律师执业证的,不需要参加 考核,但需要提交律师执业证加盖 不评定等次 考核专用章. 党政机关、 人民团体的公职律师的考核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 (粤办发z2017{3 号)第(二十六)项的规定进行.

二、组织实施 市律师协会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委员会及市律协秘书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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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组织实施本年度我市律师个人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 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二)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三)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 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

(四) 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 益活动的情况;

(五)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六)律师协会认为需要考核的其他事项.

四、考核等次和评定标准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 称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三个等次, 考核等次是市律师协会对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情况的总 体评价.

(一) 律师执业活动符合下列标准的, 考核等次为 称职 : 1.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 范,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2.能够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未因执 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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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3.能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 动;

4.能够遵守省、市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所 章程及管理制度.

(二)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 基本 称职 : 1.因执业不尽责、 不诚信、 不规范等行为受到律师事务所重 点指导、监督或者受到当事人投诉查实的;

2.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 但已按要求改正的;

3.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以下行政处罚的.

(三)律师执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 不称 职 : 1.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 未按要求改正的;

2.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

3.参加执业年度考核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拒不参加执业年 度考核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 违反会员义务行为,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的.

(四) 参加考核的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评定考核等次: 1.获准执业不满三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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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上一年度参加脱产学习、培训的;

3.上一年度因病暂停执业的.

五、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时间、程序及应提交的材料 本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律师提交材料阶段 各执业律师应在

2019 年4月21 日之前向所在律师执业机 构提交其

2018 年度执业情况总结,填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 由本人签名确认的 《2018 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

2、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 戒的证明材料;

3、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

兼职律师除提交以上材料外, 还应提交有效工作证复印件及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允许其兼职从事律师职业并同意年度 考核的书面意见,司法警察学校(院)兼职律师应同时出具不具 有人民警察身份的证明. 岗位公职律师应提交所在单位(企业)出具的证明其在单位 的法律事务部门专门从事单位(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同意继续 执业的相关材料和工作证复印件. 上一年度因变更执业机构新转入的律师, 应当同时提交变更 前所在律师事务所对其执业表现的鉴定意见.

(二)律师事务所考核评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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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 负责组织对本 所律师

2018 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评议,并出具考核意见: (1) 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会议, 听取律师个人总结, 组织进行民主评议;

(2) 根据考核评议情况, 依据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考评标准, 对各律师

2018 年度的执业表现在其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上加具考核意见;

(3)将加具考核意见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交 被考核律师本人阅签;

(4)律师事务所完成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后,需登 录在互联网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法律服务网)后跳转 进入 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 在线发起年度考核 业务,并通过 执业律师考核汇总表打印 功能打印《律师执 业年度考核汇总表》 ,填写律所考核意见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 章. 此阶段的工作需于

4 月21 日之前完成.

(三)市律协现场考核审查阶段

2019 年4月22 日至

4 月24 日为市律协现场考核审查阶 段,各律师执业机构请按规定时间依次至市律协办理年度考核 业务. 向市律协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委员会提交以下书面材料进行 现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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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1)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一式两份) ;

上一年度有变更执业机构的律师, 应当同时提交变更前所在 律师事务所对其转出前执业表现的鉴定意见. (2)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 (一式三份) ;

(3)律师执业情况总结(填写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 表》中,可另附纸. ) ;

(4)2019 年度会费缴纳收据复印件(一式一份) ;

(5)2018 年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一式一份) ;

(6)2018 年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证明(一式一份,仅未参 加2018 年由汕头律协组织的线上或线下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律师 需提交) 兼职律师、岗位公职律师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本通 知规定的有关证明一式一份. (参见本

(一)律师提交材料阶 段 内容) 为提高工作效率,律师执业机构提交的拟参加年度考核的 律师执业证的排列顺序应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的顺 序一致.所提交材料除签章部分外,均要求打印填写,不得手 写,并一律使用 A4 纸印制,所有书面材料无需装订,其他具体 要求详见附件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表格填写及报送须知 . 为方便律师办案,本次市律协现场考核审查阶段暂不要求 提交《律师执业证》原件,待考核公示结束再另行通知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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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现场考核审查的具体时间安排: 龙湖区辖属行政区域范围内律师执业机构

4 月22 日上午:潮能、公天、子墨、渠源、有净土、通惠 达、程春、喜鹏、鼎柱铭、沧桑、华商(汕头)、融易、汕侨、 贯康、普罗米修(汕头)、鹏翱、挚业、地道;

4 月22 日下午:骏宏、铭扬、华诺、国信信扬(汕头)、广伦、东铭、介福、典宏、法标、乾本、格度、嘉格、泛尔、遵道、当儒、本力、博能、粤威、明捷、盈信、丰粤、潮之荣;

4 月23 日上午:为正、博尔、广成、中乾、潮星、赛博、 龙湖、岭海、潮润、科源、中大中、海鸿、思迪、韩江、龙湖 区公职、龙湖区法援;

金平区辖属行政区域范围内律师执业机构及市法律援助 处、市公职所

4 月23 日下午:合桓、乐众、曼君、特力、和为、天武、 金平法援、振华威、国源岭东、众大、腾翔、信捷、明祥、市 法援、市公职;

潮阳区、濠江区、潮南区辖属行政区域范围内律师执业机 构4月24 日上午:诚公(汕头) 、金图、高田、乐群、潮韵、久业、东沙、练江、执信、濠江公职、潮南法援、潮阳公 职、濠江法援、潮阳法援;

澄海区、南澳县辖属行政区域范围内律师执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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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4 月24 日下午:和益祥、法厚、加力、正治、德益、南澳 公职、澄海公职、南澳法援、澄海法援;

考核结果将统一在汕头市律师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 期为

7 天. 公示期满后,市律师协会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报市司 法局备案,同时通过陆广东律师管理系统提交网上备案申请.

六、相关情况说明

(一)不予年度考核的情况:

1、不符合《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司法部第

112 号令)规 定或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兼职律师.

2、已不在原单位或虽在原单位但不再从事法律事务岗位的 公职律师.

(二)暂缓年度考核的情况:

1、律师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

2、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且处罚期未 满;

3、未达到全国律师协会有关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课时 的;

4、律师与原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关系不到六个月,暂未被 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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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暂缓年度考核的,待有查处结果或停业整顿处罚期满或其 他的暂缓考核的原因消失后

10 日内,经本人申请,由律师事务 所按规定报市律师协会重新审查确定考核结果;

本人不及时申 请的,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三)重新进行考核的情况:

1、市律师协会审查中发现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意见与实际情 况不符;

2、市律师协会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以上情况市律师协会可以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责成律师事 务所对该律师重新进行考核.

(四)申请复核的情况:

1、律师对市律师协会作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 律师协会申请复核,复核应提交书面申请,写明复核理由、请求、事实,并提交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

2、市律师协会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 复核,复核认为原确定的考核结果无误的,以书面方式告知复 核申请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

认为原确定的考核结果有误的, 将重新确定考核结果并书面告知复核申请人及所在律师事务 所.

(五)律师不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的情况:

1、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向市律师协会如实报告;

2、经市律协责令其限期

1 个月内参加执业年度考核,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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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仍不参加考核的,由律师事务所收回其律师执业证书,同时出 具是否存在聘用关系,财务、税务、档案等关系是否结清的证 明,上交市律师协会报市司法局.考核结果直接出具为 不称 职 ,但律师执业证不加盖考核专用章.

(六)律师经年度考核被评定为 不称职 的处理情况

1、市律师协会根据其存在的问题,书面责令其改正;

2、安排其参加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教育;

3、律师连续两年被评定为 不称职 的,在第二年被评定 为 不称职 的同时由市律师协会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 的行业惩戒,情节严重的,由市律协建议市司法局依法给予相 应的行政处罚,也可以建议律师事务所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者 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

(七)律师在执业年度考核中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 行业规范的处理情况:

1、市律协依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行业惩戒;

2、律师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 应的行政处罚.

(八)上交《律师执业证》的情况:

1、不符合执业条件不予年度考核的;

2、律师不参加年度考核(包括因故暂不能从事律师工作、 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

3、暂缓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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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将以上三类人员的律师执业证收回,附 送律师执业机构开具的情况报告加盖公章送交市律师协会,后 两类人员还需再提交个人申请书并签名确认. 送交的律师执业证由市律师协会统一移交市司法局上缴.

七、注意事项

2019 年度会费及律师执业责任险等相关事宜详见市律协 《关于做好

2019 年度会费缴纳和律师执业责任险、团体意外险 等险种统一投保工作的通知》 (汕律协z2019{13 号) . 附件: 1.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 2.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社会律师专用) 3.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公职、法援、公司律 师专用) 4.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表格填写须知 汕头市律师协会

2019 年4月12 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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