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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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渝(武)环准〔2018〕020 号 重庆市武隆区乾路沥青销售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重庆市武隆区乾路沥青销售有限公司沥青 混凝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编写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 措施.

二、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为:项目位于重庆市武 隆区土坎镇清水村,占地面积约 1800m2 ,总建筑面积约为 900m2 ,租用重庆市武隆区金鑫采石有限公司清水采石场的工 业用地,不新征地.项目购置一套 LB-2000 型间歇式沥青混 凝土搅拌设备,新建沥青混凝土搅拌主楼

1 座(主机设备包 括冷料给料系统、烘干加热系统、热料提升系统、筛分及存 储系统、称重计量系统、粉料储存及供给系统、搅拌器、除 尘系统、沥青系统、控制系统等) ,同时配套建设导热油炉房、 沥青罐等附属设施.年产沥青混凝土

10 万吨,生产时间 1000h/a,年运行约 125d.服务时间与重庆白玉苑乡村旅游有 限公司"龙头山项目道路下的水稳和沥青工程"道路建设工 期一致,服务期结束后将进行设施设备的拆除.项目劳动定 员10 人. -

2 - 项目总投资约

8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4 万元,占总投 资的 9.25%.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认真落实环境影响 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 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风 险事故、环境危害等不良后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水污染治理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场区雨水等.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 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附近旱地和林地施肥;

四周修建排水沟,施工场区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后排放. 运营期: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的 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清水采石 场已有化粪池(5m3 )处理后用作农肥;

地面清洁废水经三段 式沉淀池(25m3 )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厂区设置环 形截流沟收集厂区初期雨水,经三段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 厂区洒水抑尘或清洗地面,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治理措施.施工期:强化扬尘管理,采 取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渣土密闭运输、合理堆放建筑材料、 避免大风干燥季节施工等措施减轻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 响. 运营期: 导热油炉柴油燃烧废气由

1 根15m 高排气筒 (1#) 高空达标排放;

拌合楼卸料口设置环形集气罩,收集卸料口 -

3 - 出料产生的沥青烟,沥青计量装置、沥青储罐产生的沥青烟 经密闭管道同卸料口收集的沥青烟一并进入烘干筒的燃烧器 中进行燃烧处理,燃烧后的尾气同烘干滚筒粉尘、提升及筛 分粉尘等综合废气一并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再 进入活性炭处理系统,最后由

1 根15m 高排气筒(2#)高空 达标排放;

厂内运输路面硬化,并定期清扫,干燥气象条件 下加强洒水降尘频率;

冷骨料斗周围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 尘;

骨料输送皮带采取防尘网、防尘罩等局部密闭方式;

各 矿粉罐仓顶部设

1 台仓顶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仓顶无组织 排放;

加强厂区设备管理、检修. 项目厂界外 100m 范围设置为卫生防护距离, 目前该范围 内无居住户、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 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污染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采取减振、隔声、消声 等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治理措施.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的废石料返回供应商利用;

三段式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返回骨料斗作为原料全部利用;

除尘系统回收的除尘灰全部作为矿粉原料;

少量滴漏沥青及 拌和残渣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利用;

粉料仓回收粉尘回收利 用. -

4 - 危险废物:依托清水采石场综合楼设置一间 5m2 危险废 物暂存间.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 桶装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废导热 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场 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严格执 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及含油废手套、抹布等劳保用品集 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 土流失.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厂区道路硬化;

开挖土方量 尽量平衡;

对于长时间裸露的开挖面用塑料布覆盖,减轻降 雨的冲刷;

场地四周修筑围墙、临时排水沟.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 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合理优化平面布置,确保各个建构 筑物能够满足安全防护的要求,各罐区四周设置围堰,配备 灭火器、消防沙等器材.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区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 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七)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废水、废气、 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 污染.

四、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 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 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项目批准之日 -

5 - 起,若工程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工作.

六、你单位应自觉接受武隆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和土坎 镇政府组织开展的该项目"三同时"制度监督检查和日常监 督管理工作.

七、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单位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 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本市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 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 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单位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 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 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附件:重庆市武隆区乾路沥青销售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 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指标 重庆市武隆区环境保护局

2018 年9月12 日 抄送:武隆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土坎镇政府. -

6 - 附件: 重庆市武隆区乾路沥青销售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工程 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指标

一、废气 污染源 排放标准及 标准号 污染因子 排放 口高 度(m) 浓度限值 (mg/m

3 ) 速率限 值(kg/h) 总量指 标(t/a) 备注导热油炉 燃油废气 《锅炉大气 污染物排放 标准》 (DB50/658 -2016) 颗粒物

15 30 / / 1# 排气筒SO2

200 / 0.010 NOx

250 / 0.056 烘干滚筒 燃油废 气、振动 筛分等粉 尘 《工业炉窑 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DB50/659- 2016) 颗粒物

15 100 / / 2# 排气筒SO2

400 / 1.49 NOx

700 / 2.34 卸料口、 沥青储 罐、沥青 计量系统 等 《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 标准》 (DB50/418- 2016) 沥青烟

75 0.18 / 苯并[a]芘0.3*10 -3 0.05*

10 -3 / 非甲烷总烃

120 10 / 无组织排 放 《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 标准》 (DB50/418- 2016) 颗粒物 / 1.0 / / / 沥青烟 生产设备 不得有明 显无组织 排放 / / 苯并[a]芘0.000008 / / 非甲烷总烃 4.0 / / -

7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污染物 与排气筒高度对应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无组织排放监 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m) kg/h 臭气浓度 (无量纲)

15 2000

20

二、噪声 施工期: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运营期: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单位: dB(A) 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2 类60

50

三、固体废物 种类固废名称 固废产 生量 (t/a) 固体废 物主要 成份 主要成份 含量(%) 处置方式及数量 (t/a) 处置 率(%) 最高平均方式 数量 一般固废不合格骨料 10.0 / / / 返回供应商 回收利用 10.0

100 滴漏沥青及 拌和残渣 0.5 / / / 量少,返回 生产线作为 原料利用 0.5

100 除尘灰 224.44 / / / 作为原料矿 粉原料利用 224.44

100 仓顶除尘器 回收粉尘 22.227 / / / 仓顶除尘器 直接回收后 利用 22.227

100 沉砂 2.0 / / / 定期清掏作 为原料利用 2.0

100 -

8 -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 0.2 / / / 委托有资质 单位妥善处 理0.2

100 废活性炭 0.5 / / / 委托有资质 单位妥善处 理0.5

100 废导热油桶 0.4 / / / 交由供货商 回收处理 0.4

100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 0.3 / / / 交当地环卫 部门处置 0.3

100 含油废抹 布、废手套 等0.2 / / / 0.2

100 重庆市武隆区环境保护局

2018 年9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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