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6-09-15 |
2015 年5月21 日收到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不服一审 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民事上诉状》 . 进展:2018 年7月5日,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 出撤回上诉的申请;
2018 年7月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 定书》 【 (2015)高民(知)终字第
3155 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苏州 美恩超导有限公司撤回上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3、仲裁: 公司于
2012 年2月27 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12)京仲案字第
0157 号仲裁案受理通知》 ,公司就与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采购合同 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的仲裁已获得正式受理.其中,公司仲裁请 求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1 亿元. 进展:2018 年7月5日,公司向仲裁庭提交了撤回仲裁请求和撤销案件申 请;
2018 年7月8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撤销(2012)京仲案字 第0157 号争议仲裁案的决定》 【 (2018)京仲撤字第
0378 号】,仲裁庭决定撤销 本案.
4、诉讼:
3 公司于
2015 年7月9日收到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美国超导公司、美国 超导奥地利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 ,超导方以侵害商业 秘密为由起诉公司及公司三名员工. 其中, 超导方的诉讼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9.3 亿元. 进展:2018 年7月5日,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美国超导公司、美国超 导奥地利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撤回起诉申请书》 ;
截至目前,公司 尚未收到该法院撤案裁定.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