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6-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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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层2-102 号住宅用房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 ― 估价委托人: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房地产估价机构: 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杨红英(注册号:1120070085)、叶凌(注册号:1119970111) ―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
2018 年5月31 日―估价报告编号: 康正评字 2018-1-0246-F01SFZC6 号 评估编号:2018-1-0246-F01SFZC6
1 致估价委托人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受贵院委托,我公司对北京市房山区房山兴房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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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层2-102 号住宅用房房地产 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估价对象:估价对象为北京市房山区房山兴房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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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层2-102 号住宅用房,为李 天单独所有.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京(2016)房山区不动产权第
0025889 号]复 印件,估价对象建筑面积为 72.72 平方米. 估价目的:为估价委托人处置估价对象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价值时点:2018 年4月16 日 价值类型: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项目的具体要求,本次评估采用的是 市场价值标准.根据《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50899-2013],市场价值是经适当营销后,由 熟悉情况、谨慎行事且不受强迫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价值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 本次估价的 房地产市场价值 是指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在价值时点
2018 年4月16 日,估价对 象用途为住宅,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剩余土地使用年限设定为
42 年的房 地产市场价值. 估价方法:本次评估采用的估价方法为比较法和收益法. 估价结果:评估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的目的,按照估价的程序,采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认真分析 现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仔细测算和认真分析各种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 的房地产评估价值,详见估价结果一览表. (转下页) 评估编号:2018-1-0246-F01SFZC6
2 估价结果一览表 估价方法 估价对象及结果 比较法 收益法 测算结果 单价
23910 6844 评估价值 总价
1490542 大写金额 壹佰肆拾玖万零伍佰肆拾贰元整 单价
20497 单位:元、元/平方米(币种:人民币) 特殊事项说明表 房屋性质 商品房 规划用途 住宅(居住) 现状用途 住宅(居住) 房屋使用状况 自用 建成年代 设定为
1979 年(2015 年重新翻建) 土地使用权类型 有偿(出让) 法定最高土地 使用年限
70 年 剩余土地使用年 限 设定为
42 年 法定优先受偿款 (单位:元) 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 ――;
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 房价款 ――;
他项权利状况 抵押权 已抵押;
租赁权 ――;
顺致 商祺 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评估编号:2018-1-0246-F01SFZC6
3 目录估价师声明
4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5 估价结果报告.9
一、估价委托人.9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9
三、估价目的.9
四、估价对象.9
五、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分析.13
六、价值时点.19
七、价值类型.19
八、估价原则.19
九、估价依据.21
十、估价方法.22 十
一、估价结果.22 十
二、参与本次估价工作的评估专业人员.24 十
三、实地查勘期
24 十
四、估价作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