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6-07-21

1673 万元、 白永强增加货币出资

57 万元、 颜士海增加货币出资

60 万元、 安琨增加货币出资

60 万元、韩职Z增加货币出资

60 万元、刘勇增加货币出资

60 万元. 根据北京中新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1月28 日出具的中新天 华验字

2015010 号《验资报告》显示,本次增资均为货币出资,就本次增资公司 提供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交存入资资金凭证,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 行交存入资资金凭证,上述各股东认缴的增资款项均已缴付至公司. ③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出资情况

4 2015 年2月10 日,海涛有限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并授权执行董事就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 办理工商名称预核准事宜,聘请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以

2014 年12 月31 日为基 准日对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及评估,以确定公司净资产折股依据等议案.

2015 年3月2日,海涛有限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 ,确认公司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为 24,962,015.83 元;

审议通过了中和谊公司出具的 《评估报告》 , 确认公司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4,971,900.00 元;

在上述《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各股东同意公司将净资产按 1: 0.80122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

净资产折 股后超出注册资本部分,余额 4,962,015.83 元转为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授权 执行董事筹备股份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

2015 年3月17 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字

2015 第01710005 号 《验 资报告》 ,验证海涛有限已依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中和谊公 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将公司净资产按 1:0.80122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 公司,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净资产折股后超出注册 资本部分, 余额 4,962,015.83 元转为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并完成财务账目调整. 综上,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公司自

2010 年5月7日设立以来历次出资、 增资均已足额缴付,股东出资真实、充足. (2)请核查出资履行程序、出资形式及相应比例等是否符合当时有效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出资程序完备性和合法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经核查公司工商档案资料、股东(大)会决议、 《验资报告》 、 《审计报告》 、 《评估报告》等法律文件,公司历次出资、减资、增资履行的程序如下: ①公司设立时出资程序 海涛有限设立于

2010 年5月7日,根据海涛有限设立时工商档案资料,公 司股东就设立时出资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履行验资程序、设立时股东两名

5 为卢阿丹、任朝晖.其中卢阿丹出资

200 万元,持有公司 66.67%股权,任朝晖 出资

100 万元,持有公司 33.33%股权.上述股东出资比例经由公司章程载明.

2010 年4月12 日,北京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正大验字(2010)第B425 号《验资报告》 ,根据《验资报告》 ,投资人任朝晖、卢阿丹已实际完成公司的出 资.其中任朝晖实缴货币出资

100 万元,卢阿丹实缴货币出资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