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6-06-28

四、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环保、包检测、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 工验收的固定总价合同. 衡山路、嵩山路等

9 处道路交叉口加装路灯维修项目 采购编号:GZSKST1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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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工程量变更以设计变更或施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 出现.

3、所有工程变更引起 新增工程 的技术措施项目费及其他措施项目费均不作调 整,仅调整工程量变更部分.如果变更部分的结算金额在原合同总价 5%(含)内的,合 同总价不做调整

五、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 40%作为备料款;

(2)工程结算 定案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至定案价的 95%;

(3)剩余 5%工程款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 满经现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注:款项的到位时间具体以财政局集中支付的办理时间为准,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 停工或索赔工期. 衡山路、嵩山路等

9 处道路交叉口加装路灯维修项目 采购编号:GZSKST15-163

11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衡山路、嵩山路等

9 处道路交叉口加装路灯维修项目 采购编号:GZSKST15-163

12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 序号 内容

一、 说明

1 1.1 项目综合说明: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 的委托, 就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衡山路、嵩山路等

9 处道路交叉口加装路灯维修项目 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详细技术要求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部 分.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2 2.1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城市照明管养中心

3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3.1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二、 招标文件

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

8 号电信实业大楼

1807 邮编:515051

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联系人:陈工

6 6.1 如投标人有疑问请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和有 关规定依时以书面形式送至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向采购人提出(以加盖公 章的书面形式为准).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12.1 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8 13.1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是.

10 (4)投标人具有提供类似货物的五年的经验与业绩;

11 (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表(如有);

12 (6)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人还须提供: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 取得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

投 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在广东省设有该设备产品品牌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 件.

13 14.1 (9)投标人应提供的其它有效文件: ①投标人开户(基本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如有);

②税务登记证;

③生产许可证(仅适用于国内制造商)(如有);

④其它需要的相关文件.

14 15.3 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5 16.3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00 元.

16 16.4 开户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华山路支行 帐号:693

816 355

17 17.2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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