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6-06-11
GOLDLION HOLDINGS LIMITED 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之新组织章程细则 (经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通过的特别决议案所采纳) ????????? 於一九九二年六月十一日注册成立???????? ???????? 香港???????? ( 本组织章程细则应以英文版本为准,任何中文译本不得更改或影响其解释.

) 公司编号:

361798 公司条例(第622 章) GOLDLION HOLDINGS LIMITED 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之特别决议案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通过 在上述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假座香港新界沙田小沥源源顺围 13-15 号金 利来集团中心

7 字楼主会议室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下列特别决议案获正式 通过: 特别决议案 「 动议批准及采纳本公司之新组织章程细则(「新组织章程细则」)(注有「A」 字样之副本於是次大会上提呈,并由大会主席签署以供识别)为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以取代及废除本公司现有组织章程细则,於是次大会结束后即时生效,并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或秘书办理一切所需之事项,以使落实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签名式样)曾宪梓主席 No.

361798 编号 (COPY)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公司注册证书 I hereby certify that 本人兹证明GOLDLION HOLDINGS LIMITED 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is this day incorporated in Hong Kong under the Companies Ordinance, and 於本日在香港依咎趵⒉岢晌that this company is limited. 有限公司.Given under my hand this Eleventh day of June One Thousand Nine 签署於一九九二年六月十一日.Hundred and Ninety Two. (Sd.) MRS. V. YAM p. Registrar General (Registrar of Companies) Hong Kong 香港注册总署署长暨公司注册官 (注册主任任李韵文代行)

1 公司条例 (第622 章) 股份有限公司 GOLDLION HOLDINGS LIMITED 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之新组织章程细则 (经於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通过的特别决议案所采纳) 前言 1. (a) 本公司名称为 「GOLDLION HOLDINGS LIMITED 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 . (b) 本公司具有成年自然人的身份、权利、权力及特权,此外,在不受限制 下,本公司可进行本细则或任何条例或法律规则容许或规定进行的任何行为,并有权 力购入、持有及出售土地. (c) 股东责任有限. (d) 香港法例第 622H 章公司(章程细则本)公告附表

1 所载章程细则 本均不适用於本公司. 释义 2. 除标题或文意不一致者外,本细则的旁注不应视为本细则的一部分,且不 应影响其诠释及对本细则的诠释:- 「本细则」或「本文」指本公司现行的组织章程细则及当时有效的所有经补充、 修订或替代细则;

「联系人」指就任何董事而言,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名称. 自然人的身份. 股东责任有限. 章程细则本 均不适用. 诠释. 本细则. 本文. 联系人. 「核数师」指当时履行该等职务的人士;

「董事会」 或 「董事」指本公司不时的董事或(如文意另有所指)出席董事 会议及於会上投票的大多数董事;

核数师. 董事会. 董事.

2 「催缴」指包括任何催缴分期股款;

「股本」指本公司不时的股本;

「主席」指主持任何股东会议或董事会会议的主席;

「紧密联系人」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本公司」指上述公司;

「公司条例」或「条例」指香港法例第

622 章公司条例及於当时有效的任何修订 或重订条文,并包括当中加入或替代的每项其他条例,而在任何代入的情况 下,在本细则中提述条例的条文应解作提在新条例中所代入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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