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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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葫环审〔2018〕8 号 关于辽宁金昆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7000吨水泥助磨剂及5000吨高效混凝土 减水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宁金昆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

17000 吨水泥助磨剂及

5000 吨高效混 凝土减水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租用辽宁合众 凯达新型电工材料公司内现有闲置生产厂房, 购置安装

3 条水泥 助磨剂生产线和

1 条高效混凝土减水剂生产线, 年产

17000 吨水 泥助磨剂及

5000 吨高效混凝土减水剂,公用工程及其他配套设 施依托厂区内现有.项目总投资

216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 万-2-元,占总投资的 0.3%.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主要污 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HLDZL 〔2018〕 007) . 该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监控措施.综合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 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密闭,固体助磨剂 生产区域及时清理,强化生产车间废气排放管控措施,有效控制 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 隔声、 减震、 消声等降噪措施, 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 《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功能区 标准要求.

(三)落实固体废物及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规范设置固体废 物暂存区域.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定期回收,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 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无生产废水 产生,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四)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 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 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固废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五) 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 应依法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

3 -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 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机衔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并按证排污.

四、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 该项目的性质、 规模、 地点、 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 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 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

5 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 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 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并按规定 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此复. 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3月20 日-4-抄送: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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