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6-04-01
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

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08-05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签订发电设备系统及辅助设备系统买卖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0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中发电力有限公司和中山发电厂有限公司债务重 组、资产盘活及企业转型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结束中山中发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发电力" )的和中山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发电厂" ) 发电业务,在相关政府部门批准中发电力和中山发电厂政策性关停事项后,启动 中发电力的资产盘活和企业转型工作" ,本次中发电力处置自有发电设备系统及 辅助设备系统事项属于从事经股东大会批准的"资产盘活和企业转型工作"的内 容之一.关于中发电力与中山发电厂的债务重组、资产盘活及企业转型事宜,本 公司已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的要求, 在2007 年9月29 日刊登了 《关 于下属中山发电厂有限公司和中山中发电力有限公司债务重组、 资产盘活及企业 转型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07-041) , 并在历次定期报告中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现将中发电力的资产处置事宜做进一步披露:

2008 年2月2日,本公司持股 75%的控股子公司――中发电力与中国电线 电缆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缆华威贸易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 合体" )签定了发电设备系统及辅助设备系统买卖合同,约定由中发电力向联合 体出售自有发电设备系统及辅助设备系统,总价为人民币 1.2322 亿元.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合同各方(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 章之日生效(即2008 年2月2日) . 2.合同的履行期限:自2008 年2月11 日起,300 个日历日内.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买方 (1)中国电线电缆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朗家园

8 号 法定代表人:宋月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

110105100000446 号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 行核定公司经营的

14 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开展"三来一 补" 、进料加工业务;

对外贸易、转口贸易;

本行业对外咨询服务、技术交流;

电线电缆敷设工程及电工设备的成套安装业务;

承包境外电线电缆和输变电工程 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 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电线电缆接头附件及安装敷设;

电线电缆及其生产所需 原材料、电线电缆生产设备及配件、检测仪器、塑料制品、水暖器材、家用电器、 五金交电、工装模具、电线电缆为主的电器装置及成套产品的销售. (国际有专 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2)北京中缆华威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朗家园

8 号38 号楼

206、207 号 法定代表人:刘波 注册资本:100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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