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8-03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海美府办〔2018〕31 号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 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美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 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海口市美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3月2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美兰区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琼府〔2017〕9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 布状况,掌握辖区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 建立 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污染源信息数据 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 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指导和协调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 通知》(琼府〔2017〕98 号)和《海口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 普查实施方案》(海府办〔2018〕15 号)的工作部署,成立 海口市美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杨柳芳(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曾柱(区生态环保局局长) 周德敏(区统计局局长) 成员:王槐钰(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伟(灵山镇副镇长) 陈俊利(演丰镇副镇长) 杜修孟(三江镇武装部部长) 李俊(大致坡镇副镇长) 肖宇均(新埠街道司法所所长) 王永根(白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平(蓝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符传荣(白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君(海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光(人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杜代明 (海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翟宝柱(和平南街道人武部部长) 梁定文(博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海(区发改委副主任) 王波(区科工信局主任科员) 王秀丽(区财政局副局长) 叶海京(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成智奇(区海洋与渔业局主任科员) 王祥坤(区住建局副局长) 汪晓懂(区水务局主任科员) 李隆华(区农林局副局长) 冯松(区卫生局主任科员) 邢诒成(美兰公安分局副局长) 蔡润林(市国土资源局美兰分局主任科员) 袁崇滔(美兰工商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

督 促各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 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 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保局(联系人:颜 礼强;

联系

电话:65326829),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应成立本辖区(部门) 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本辖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17 年12 月31 日,时期资料:2017 年度资料.凡是年度资料,均以普查时期全年数据为准.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普查对象为全区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 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 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 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对辖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进行登记调查;

对海、河、 湖(水库〕中在用港口(码头〕,包括商港、渔港等进行登 记调查. 2.农业污染源. 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槟榔 加工业、橡胶初加工业. 3.生活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 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加油站、储油库、 油罐车,医疗机构,城区镇域的市政入河(湖、库、海)排 污口,滨海经营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入海排污口,以及城乡居 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 单位.其中: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 垃圾 焚烧厂以及以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的单位.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 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 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和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医疗 废物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和 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厂等. 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 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5.移动源. 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 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船舶、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 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污染源. 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 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 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 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 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 机物、氨、汞、镉、铅、铬、砷.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 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 名录》分类 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固体废物及 危险废物贮存、处 置设施(场所〕情况. 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基本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园区 类型、控制面积、管理机构类型、主导产业、规划环评编制 及审查等情 况,集中供热锅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运行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公 共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等. 港口(码头〕基本信息,包括地理位置、管理机构类型、 全 年港口货物吞吐量或港口旅客吞吐量、年船舶进出港艘 次等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 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 向等)等. 2.农业污染源. 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 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 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 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槟榔 加工、橡胶初加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污染物产 生、排放、治理和综合利用情况. 废水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 殖业增加化学需氧量;

槟榔加工、 橡胶初加工业化学需氧量、 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硫化物,槟榔加工业 增加苯并⑷ 芘. 废气污染物: 畜禽养殖业氨、 种植业氨和挥发性有机物;

槟榔加工、橡胶初加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槟 榔加工业增加一氧化碳、苯并⑷芘. 3.生活污染源. 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 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基本情况、 成品油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含更新双层罐、 设置防渗池等)情况,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医疗废物产生、 处置情况,城区镇域的市政入河(湖、库、海)排污口情况, 滨海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入海排污口情况,城乡居民用水 排水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 化需氧量、动植物油;

加油站、储油库增加石油类.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 机物.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 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 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 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镉、 铅、铬、砷.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焚烧设施产生的焚烧残渣和 飞灰等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5.移动源. 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 (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柴油机动车、船 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废旧电池 和废机油等废弃物产生、处置等情况.

三、普查技术路线

(一)工业污染源 全面入户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 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

根据实测数据、物料衡算和产排污 系数以及综合分析结果,分行业分类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 放量. 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填报园区调查信息.工 业园区(产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填报工业污染源普查表. 港口管理机构填报港口调查信息.

(二)农业污染源 对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以巳有统计数据 为基础,确定抽样调查对象,开展抽样调查,获取普查年度 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 和排放量. 对槟榔加工业、橡胶初加工业,全面入户登记调查单位 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

根 据实测数据、物料衡算或产排污系数以及综合分析结果,核 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三)生活污染源 登记调查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 理情况等,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结合产排污系数核算 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通过典型区域调查和综合分 析,获取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相关活动水平信息,结合物料 衡算或产排污系 数估算生活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和 排放量. 利用行政管理记录,结合实地排查,获取加油站、储油 库、油罐车基本情况、成品油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污 染治理(含更新双层罐、设置防渗池等〕情况. 利用医疗废物处置公司提供资料,结合实地排查,获取 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情况. 利用行政管理记录,结合实地排查,获取市政入河(湖、 库、海)排污口基本信息.对各类区政入河(湖、库、海) 排污口排水〔雨季、旱季)水质开展监测,获取污染物排放 信息.结合排放去向、市政入河(湖、库、海)排污口调查 与监测、城镇雨水与污水收集排放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水处理量及排放量,利用排水水质数据,核算城镇水污染物 排放量.利用巳有统计数据 及抽样调查获取农村居民生活 用水排水基本信息,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农村生活污水及污 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利用行政管理记录,结合实地排查,获取滨海经营单位 或个体经营户入海排污口基本信息,对各类入海排污口排水 水质开展监测,获取污染物排放信息.利用排水水质数据, 核算滨海经营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水污染物排放量.

(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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