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6-03-03
1 "3・25"福源花园死亡事故调查组 "3・25"福源花园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18 年3月25 日15 时36 分,接福田区总值班室电话 通知:在福田区福保街道办事处辖区槟榔道

18 号福源花园 东海苑

902 室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2018 年3月26 日,福田区人民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批准成立了由福田区 安监局张红军局长任组长,区纪委监察委、区安监局、区住 房和建设局、福田公安分局、区总工会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 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 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 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 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 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人员情况.

1、刘红梅,女,汉族,系福源花园东海苑

902 房女业 主.

2、文书财,男,汉族,重庆市开县人,在深圳从事货 运谋生.

3、彭昌杰(死者) ,男,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为

2 512222196802295292,身份证住址为重庆市开县中和镇白果 村2组40 号,个人在深圳平时无固定职业谋生,本人具有 高处作业证(证号:T512222196802295292) ,准操项目为高 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件在有效期内.无工作单位.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深圳市兴福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福源花园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5764916XQ, 主体类型为非国 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私营) ,经营场所为深圳市福 田区福源花园三期北海苑 F 层2号,负责人为王路,成立日 期为

2004 年1月30 日.

2、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监管科) ,负责辖区物业 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福源花园东海苑

902 房进行室内装修时,两部空调室内 机需要移位.2018 年3月25 日11 时许,女业主刘红梅致电 文书财,电话中把移位空调室内机的需求说明了一下,文书 财就联系其老乡彭昌杰下午上门服务.14 时14 分,文书财 开车拉彭昌杰来到福源花园,女业主刘红梅将二人领到房 内,彭昌杰了解到需要作业的情况后就系上安全带并从阳台 防盗网的逃生口爬出,在室外空调主机放置处进行作业,15 时许,彭昌杰在室外高空中移位安全带挂扣时,发生高坠.

(二)救援及现场处置情况. 福源花园东海苑

902 房的装修工人聂昊发现事故发生

3 后, 立即拨打

120、 110. 福源花园管理处在知悉事故发生后, 马上赶到现场进行保护,随后配合公安部门、安监部门、街 道办对事故展开调查.

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此起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福田大队四中队在

2018 年4月26 日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编号:00754853820180020)彭昌杰因高坠致多器官损伤.

(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此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

42 万元,主要为死亡 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费和事故处理事务性费用.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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